这则征婚广告的出现,不仅仅反映了中国婚姻形式的初步改变,也反映出了新时代的择 偶标准。不仅如此,《中外日报》等报纸在刊登这份广告的时候,还采用了一个特别醒目的 标题:《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笔者认为,广告的标题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舆论对自由 择偶是表示称赞态度的。
(4)“通信订婚法”的兴起
所谓的通信结婚法,是指男方先通过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的方式,公开介绍自己的情况, 同时留下通讯方式,对他感兴趣的女方可以通过书信等方式和男方继续交流。简言之就是双
4 《戏拟某法院判决某医士诉讼书》,《申报》,1912 年 12 月 24 日,第 14311 号(上 海版),载:“平等自由,欧化输文明种子。婚娶订于睹面,不烦媒妁之传言”。
5 民国《首都志》卷 13《礼俗·昏礼》。
6 《申报》,1912 年 5 月 29 日,第 14105 号(上海版),载:“欲享自由结婚之真幸 福,宜以道德为根本,法律为保障,无如今之青年男女反藉口自由,行钻穴墙之事,可叹!”。
7 《苏州十可恶》,《申报》,1912 年 10 月 21 日,第 14248 号(上海版)载:“明 明吊膀子,而美其名曰‘自由结婚’,可恶!”。
8 《中外日报》,1902 年 6 月 26 载:“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
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 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 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请即邮寄亲笔覆函,若在外埠,能附寄 大著或玉照更妙。信面写 AAA,托天津《大公报》馆或青年会二处代收。”
“通信订婚法”最初是由留日学生王健善开始的。1904 年,他在《女子世界》上刊登 了一则征婚广告,标题是《通信结婚法·敬告女同志》。
广告先举出了西方人对于中国婚配的看法,认为是“婚配如牛马,任人牵弄”,而后王 健善提出了“通信订婚法”,认为这种先相互通信了解彼此,进而再慢慢商讨婚事,对于一 夫一妻相守到老的美满婚姻的实现有很大的帮助。同时,王健善为了消除女方的顾虑,在广 告中称如果想要与“我”通信,可以直接按照文中的地址邮寄,并且承诺,收到信,绝不公 示给他人。也指出,如果单纯想探讨医学问题,摒除婚姻事宜,也欢迎来信交流,成为朋友。 最后表明自己目前还在日本医学校留学,并非急于婚事,只是想要早早物色,并且将自己的 信息一一罗列。十分诚心。9
值得关注的是,这则征婚广告全文没有提及对女方的要求,洋溢着尊重女性的气息。笔 者看来,这篇征婚广告十分善解人意,且流露着细心体贴,提出的“通信订婚法”对于婚姻 的美满及稳固有很大的意义,与旧式媒婆传言相比,确实是一大进步。From优T尔K论M文L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二)择偶标准的新变化
随着婚姻形式的变化以及婚姻主权的相对转移,婚姻已经不单单是两个家族相结合的工 具,更多的是婚姻双方当事人的选择,所以,婚姻更多的依据偏向了爱情,因而当事人更多 的考虑的是对方的性情、品德、相貌等等更为个人的因素,传统意义上的门当户对逐渐被遗 弃。加之上文所述的在清末民初一些先进分子对封建婚制的批判,有力的推动了婚姻选择方 式上的变化。
传统的婚姻当中,女子是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的,但是在清末民初的江南地区,随着开 明之风的盛行,平等自由的呼声高涨,知识女性的择偶标准也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