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雍乾时期的粮食储备规模及储备标准
年代 人口数(万) 存仓米谷数(万石) 粮食总消费(万石) 粮食储备规模(万石) 烧酒用粮总额(万石)
雍正二年
(1724年) 10204 2800 29795.68 2800 10000
乾隆十二年(1747年) 17189 3273 50191.88 3200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 26823 4030 78326.08 4030
根据其他学者的统计资料来看,全国平均旱粮亩产约为1.372 石, 合每市亩2 15 市斤。考虑到玉米、番薯的作用, 可以将全国平均旱粮亩产由1.372 石调整到1.5石。这些数字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说明清朝的粮食产量,清代乾嘉道三朝清廷所掌握的存仓米谷数通常在3000万石以上。乾隆55-57年三年存仓米谷数最高,均在4500万石以上;亦有些年份在3000万石以下者,如乾隆7年、18年、44年,嘉庆5年、9—11年,道光16年、24年、28—30年等。通过这张表格,可以看出文献综述,首先,“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清康雍乾时期的粮食储备规模不是大而是很小,远远达不到粮食安全的储备标准”。[6]其次,在粮食产量不高的情况下,全国每年饮酒消耗用粮总额保守估计在1万石左右,不但远远超出粮食的储备规模,而且在粮食总消费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体现得不仅仅是清代饮酒耗粮现象严重,更体现出饮酒之风、饮酒耗粮问题非一朝一夕便很好解决的问题,除了在政策上的严令禁止,政府急需做的应是疏导饮酒风气,贯彻禁酒于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性。但是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粮食规模的问题,情况便会相差很多。乾隆皇帝曾说过“养民之政多端,而莫先于储备。所以使粟有余,以应缓急之用也。夫欲使粟米有余,必先去其耗谷之事。而耗谷之尤甚者,则莫为烧酒……今即一州、一邑而计之,岁耗谷米,少者万余石,多者数万石不等。”[2](卷42)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统治者在推行禁酒政策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粮食储备规模的重要性,但是,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政府本身的粮食储备规模就不足,乾隆皇帝想要通过禁酒政策来扩大粮食储备规模,以达到“养民”的目的最终也没有实现,可以看出来禁酒政策对于改善粮食储备规模问题并无多大益处,所以,大规模的烧酒和饮酒并不是真正导致粮食危机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