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西方物流金融早在19世纪中期就已初具规模,20世纪初就已经在业界形成了行业规范,到如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目前在国际上最全面的金融物流规范体系存在于北美(美国和加拿大)以及菲律宾等地。[3]美国在这方面最为人称道的是它建立了社会化的仓单系统,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是主要的业务模式之一。仓单既可以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也可以直接作为商业活动中的交易工具。在西方物流金融的发展历程中,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条文并且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就物流金融业务中涉及的质押物物权归属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比如美国的统一商典法,明确了担保物的债权关系,不仅抑制了动产交易中不良因素的出现,也让纠纷的处理和判罚有了依据。88794
国外不乏大量学者对物流金融业务进行的研究,Burman R W详细分析了物流金融业务的演进,并且比较分析了物流金融变革时期前后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的不同,通过比较指出各自的优缺点以及进步的方向。[4]Rutberg介绍了各种物流金融模式的主要特征,通过介绍 UPS 的成功经验提出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战略方向。[5]Coulter J, Onumal G研究了仓单质押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地位,并对仓单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探讨。[6]
在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管控方面, McMahon和Wright的研究中指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市场行情敏感度、仓管的专业化程度等方面具备优势,可以显著改善诸多风险影响因素。论述了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必要性,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扮演重要角色奠定了理论基础。[7]Buzacott 和Zhang分析了季节性因素对于融资业务的影响。季节性变化对质押物最大的影响在于价格变化及可变现性,因此质押物在不同的季节会有不同的回报率呈现,偿债能力也因此不同。这就使得过程中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建议银行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机制来规避此类风险。[8]
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1999年中国储运开发的第一笔存货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可谓是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开端。2000年以后,部分中资银行试探性介入,融资产品也由单一仓储融资逐渐发展到商品贸易融资。[9]但总体而言,业务仍处于零散状态,未得到广泛关注。2005年之后,各商业银行开始涉足这块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国内物流金融业务终于一扫畏畏缩缩的怯势,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论文网
国内也有很多与物流金融业务研究相关的文献,但是研究在时间上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在理论概念及运作模式方面,任文超探讨了引用物资银行概念解决企业三角债的问题;[10]邹小芃、唐元琦则正式确立了物流金融的概念:“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11]罗齐和朱道立等在2002年提出物流企业融通仓服务的概念,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系统核心,建立物流服务平台,双向对接银行和中小企业,在这个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更大的主动性,也能够提供更为高效的物流金融服务。[12]陈祥峰、石代伦、朱道立等阐明了融通仓的具体概念、运作模式和组织结构,并论述了其对供应链运作的增益,行业应当关注该模式的发展。[13-15]李毅学、徐渝和冯耕中等介绍了物流金融业务的内涵、模式、控制机制等,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内外物流金融业务的异同。他们通过比较国内外的业务差异,提出了模式改进的方法、建议。[16-17]郑绍庆对融通仓融资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着重指出了融通仓融资过程中应注意风险管理、操作规范和公平交易等问题,强调融通仓融资的一大优势就是可以帮助融资企业进行动产质押融资,尤其适合像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周期性生产或销售的这类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18]胡愈、许红莲等分析了我国现代农村物流金融建设中资本供给严重短缺的成因,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以化解我国现代农村建设与金融供求矛盾的态势。[19]赵海军介绍了银行对农产品实行仓单质押贷款的流程,提出国家可以出台农产品指导价格作为银行的放款依据。[20]王忠伟和吴亚辉分析了农产品物流仓单质押盈利模式的四个要素,并根据业务特点剖析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小型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银行这三方的盈利点,详尽说明了自有仓库,异地监管,统一授信这主要的三种仓单质押盈利模式的优劣。[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