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缓慢推进式。主要发生在亚非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他们在增值税的改革和扩大范围方面比较谨慎,因此改革进程比较迟缓。以我国为例,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是工业、交通物流业和批发零售等行业。大多数非洲国家的增值税一般只针对制造业,征税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改革也会更加缓慢。比如印度,在1968年只对少数的商品进行了增值税改革,1992年才将增值税逐渐扩大到了零售业和劳务等方面[5];由于印度同时存在联邦增值税和邦增值税并存,2005年各帮才达成协议,统一实行增值税改革。
由以上国际增值税改革的情况来看,增值税对经济、外贸等影响是积极的,对于推动国家各个行业发展,促进税收制度和经济的相互式样,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由此看来,我国的“营改增”改革,既有必要性,又具备了可行性,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新的活力,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