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本评价
我国信用保证保险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目前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2009年首先在浙江宁波、舟山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首创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解决小额贷款人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王媛媛、王宇晨列举了世界各国(地区)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时采取的一些措施,如美国权责制的担保体系、日本实收制的担保体系,德国政府提供低息资金给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提供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大多是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的低息。长期贷款。而台湾地区则形成了以中小企业银行与一般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骨干,用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作配合,并结合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共同组成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他们认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也是政府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必要手段。但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也大打折扣。如多数担保资金担保期限短,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等,同时 ,我国许多担保机构对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在与银行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承担了过量的贷款风险 小微企业融资难研究现状(2):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46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