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张明楷:《刑法学》(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58页。
(20)2016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军警人员利用自身的真实身份实施抢劫的,不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应依法从重处罚。”
(21)参见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页。
(22)刘霞、刘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形态》,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3期。
(23)参见曾粤兴、贾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形态研究》,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24)参见蒋尧佐:《现代汉语合成词》,苏州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6、206页。
(25)参见芦英顺编著:《现代汉语语汇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5页;孙汝建:《现代汉语》,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页;卢蕙蕙:《现代汉语词汇学》,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54、55页。
(26)参见刘汉城主编:《现代汉语》,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0、181页。
(27)参见陈黎明、许建章:《现代汉语》,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6页。
(28)参见卢蕙蕙:《现代汉语词汇学》,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55页。
(29)辞海编辑委员会编纂:《辞海》(第6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574页。
(30)参见孙汝建:《现代汉语》,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页。
(31)参见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32)参见芦英顺编著:《现代汉语语汇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5页。
(33)参见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上册)》(增订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59页;孙汝建:《现代汉语》,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页。
(34)与“贩卖”一样,“贩运”一词也是偏义词。1979年《刑法》第122条规定,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的构成贩运假币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将该条中的“贩运”修改为“运输”,这表明“贩运”就是指“运输”,而不是指“贩”或“运”。就“贩运”而言,重心在“运”,“贩”的语素义也已经淡化了。将“贩卖”“贩运”联系起来,可更为容易地看出“贩卖”的偏义词特色。
(35)三民书局学典编纂委员会编辑:《学典》(增订三版),三民书局2009年版,第1188页。
(36)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477页。
(37)以上判例参见钱建荣:《“买”或“卖”搞不清楚?!(上)》,载《月旦法学杂志》2012年第11期。
(38)参见褚剑鸿:《刑法分则释论(下册)》(二次增订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805页。
(39)参见张天一:《论贩卖毒品罪在立法及适用上之问题》,载《中原财经法学》2010年第24期。
(40)钱建荣:《“买”或“卖”搞不清楚?!(上)》,载《月旦法学杂志》2012年第11期。
(41)参见林山田:《刑法各罪论(下册)》(修订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69、370页。
(42)参见钱建荣:《“买”或“卖”搞不清楚?!(下)》,载《月旦法学杂志》2012年第12期。 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毒要负刑事责任(14):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56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