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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毒要负刑事责任(2)

时间:2023-04-05 09:17来源:优尔论文
上述会议无疑对实务部门产生了重要影响。1994年10月份出版的由刚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不久的林准主编的《中国刑法教程》一书中明确写道,所谓贩卖



  上述会议无疑对实务部门产生了重要影响。1994年10月份出版的由刚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不久的林准主编的《中国刑法教程》一书中明确写道,所谓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⑩同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禁毒解释》)顺理成章地规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除少了一个逗号,《禁毒解释》的规定与林准主编的《中国刑法教程》表述一致。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禁毒解释》对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作了明确界定,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也属于贩卖毒品的实行行为;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已经完成了法定的行为,齐备了构成要件,故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既遂。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毒要负刑事责任标准答案

  实务界选择了少数说,普遍接受买入即既遂说,其原因有三。第一,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本身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同样侵犯了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客体。第二,为了逃避刑法的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越来越隐蔽,致使司法机关在查处毒品犯罪时取证极为困难。因此,若过分强调交易成功才属于既遂,必然造成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不力。第三,毒品犯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比例不断上升,决定了我国对毒品犯罪必须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这导致司法机关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产生宽松认定犯罪既遂的倾向。因此,无论行为人贩卖毒品是否成功,一般都以既遂处理,当时的审判实践对贩卖毒品罪基本不作既未遂与预备的区分。(11)

  1997年《刑法》对贩卖毒品罪未作根本性修改,买入即既遂说得以维持。如由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刘家琛主编的《新刑法常用罪认定与处理》一书认为,贩卖毒品本身包含贩与卖两个行为,因此,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只要买或卖的行为实施完毕,两者只居其一,就构成贩卖毒品既遂。(12)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毒要负刑事责任标准答案

  鉴于买入即既遂说已经成为实务上的定说,理论界对此也未提出重大批评,为了统一执法,部分省份的高级人民法院将买入即既遂说写入了各地的规范性文件中。例如,2000年5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和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将毒品现实地带入了交易环节的(即贩毒者已将毒品带到购买者面前着手交易的),不论是否完成交易行为,均应以贩卖毒品罪的既遂论处。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而购买了毒品或正在向贩毒者购进毒品的,亦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2008年9月23日至24日,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张军在这次会议上作了《在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毒品犯罪的既未遂问题,张军副院长明确指出,“在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上,应当以有利于依法严厉惩罚犯罪为原则。具体判定时产生争议、把握不准的,应按照从严打击的要求,认定为既遂”,“毒品交易双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对于卖方,仍应按以上原则认定为犯罪既遂,因为他是为卖而买到毒品的……如其毒品是祖上传下来的,尚未出手即被查获,也可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13)至此,买入即既遂说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口头肯定。 已满多少周岁的人贩毒要负刑事责任(2):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56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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