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的监管模式可以使《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在实际情况中更好的使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执法主体现在均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有利于开展执法。
两者在运行原理(PDCA戴明模型)、管理理念(预防事故)、管理基础(风险评价控制)、和实施方式(第三方来审核)都是一致的,结合这二者的监管模式,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这样的监管模式既能精简人力管理资源,又能同时提高效能,节约时间。降低安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管理造成的监管失误和监管责任推诿,促进企业职业病防治和高效的安全生产,促进发展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
一体化的监管模式也有助于我国政府重视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性,转换他们只重视GDP的观念,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劳工的身心健康为条件。这有效改善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的企业的形象。
2。2 一体化监管体制框架要素的确定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已经有学者和专家对构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框架提出了初步的构想,有学者认为一体化监管框架包括工作部署、考核一体化、行政许可审批一体化、日常执法检查一体化、宣传培训教育一体化和企业日常管理一体化这五个要素。
本节将结合国内外专家观点,借鉴国外经验,确定一体化监管体制的框架中的要素。
本人认为可以由目标考核、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企业日常管理、宣传培训教育、社会监督、行政审批和组织结构这七个一体化监管评价要素组成一体化监管框架。增加了社会监督和组织结构一体化,执法检查一体化增加了隐患排查的部分。
每一个一体化监管框架的组成要素的具体论述如下。
2。2。1 要素1:目标考核
国务院要求政府各地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生命健康,不以牺牲群众权益实现自己政绩。所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评价需要融合职业健康监管评价,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可以一起计划、一起布置、一起检查和考核评价监管情况。
监管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影响考核评价一体化监管的核心因素。
2。2。2 要素2: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
监管工作的基础是政府和安监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执法检查。通过以隐患排查、隐患预测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系统监管结合以辨识危险源、分析风险为内容的职业健康体系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两个体系可以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验收并要求企业整改。
2。2。3 要素3:组织结构
我国政府方面,目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执法主体均是安监管部门负责,同一个执法主体有利于开展执法。
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需要共同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一整个企业的系统工程。因此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可以来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可作为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主管部门,一起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这样的组织结构也方便进行评价一体化监管。
2。2。4 要素4:企业日常管理
企业日常管理是一体化监管重要部分,企业是政府监督管理的对象。光靠政府安监部门监督来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的问题是治标不治本的。只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认清两方面内容应该并重关注,建立一体化的企业规章制度和从业人员的操作规程,加强自评和整改工作,才能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死亡的发生。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评价体系研究(5):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94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