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素来有着“礼仪之邦”的美称,孕育出了高尚而富有内涵的和合文化,其推动了刑事和解的中国化,成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又一重要理论基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中国的“无讼”观念正是和合文化的一大重要体现,古人普遍排斥诉讼,发生纠纷之时,不会选择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首要方式,而是根据族长、家长或其他有权威的人的意见作为定纷止争的标准。这种平和、渐进的纠纷解决模式已深深根植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之中,对当代国人的法律观念的形成也具有重要影响,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创造了条件。和合文化与当今社会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一脉相承,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符合时代大背景下对于公平、正义、稳定、秩序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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