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地区的相机试点
在深圳、上海浦东成功开展公务员聘任制的工作,对其他省份开展聘任工作做出了良好表率,2012年湖北、河南、江苏、成都等都踊跃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工作。例如,河南省于2012年12月27日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一份进行公务员聘任的招聘公告,通过系统、严格筛选后,招聘了多名聘任制公务员。2012年11月6日,福建省首批聘任制公务员与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为期3的聘任制合同。[3]另外还有其他地区都进行了公务员聘任制计划,但尚未着手进行,还处于观望状态。
全国部分省份试行公务员聘任制的工作充分证明了这一人事任用制度的高效价值,强有力地说明了公务员这一职务不是终身职业,注入了新鲜血液,运用实际成果给在职公务员敲响警钟,增强其竞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消除政府机构中的贪污腐败,懒惰无作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中国公务员试行聘任制的问题
公务员聘任制在深圳、上海等试点的施行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但是聘任制仍然面临地方政府实施的具体政策只是做表面功夫,“老人老办法”不公平现象,职位低影响聘任制推进,缺乏完善法律保障,效果小反弹性大等问题。试行聘任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务员聘任制革新和前进的道路,使聘任制公务员陷入就职还是离职的两难境地。另外这些问题更是阻碍了聘任制公务员维护其应有的权责和利益。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一)公务员聘任制工作叫好不叫座
公务员聘任制作为一种创新型制度,是我国发展新公共管理模式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公务员聘任制在拓宽政府人才招揽渠道、吸引社会各界精英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因为其特有的合同关系,更是引发在职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增加他们的紧张感。自2006年至今,深圳市和上海浦东以及其他地区对公务员聘任制的有效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不断改革创新以实现端掉“金饭碗”,打破“终生制”的目标。但是各试行点的实践过程中,仍旧暴露出严重的问题。首先,尽管深圳市公务员聘任制试行点已经将聘任制公务员与在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工资薪酬和职位晋升统一起来,相较于深圳试点的全面和积极,其他部分地区试点都只是做表面文章,没有触发传统公务员任用的实质内容,并且聘任制公务员只是个别,人数上相对占不到优势。这样导致公务员聘任制成为一种摆设形式的制度。并且在一些地方,公务员聘任制并不受到欢迎。例如“江苏省2014年底首次公考招聘聘任制公务员,面向社会招聘11人,职位集中在苏中、苏北地区,涵盖医药、规划、物流、港口、环境等领域,应聘者需具备特定专业技术或特殊技能、经验、资历。但在10天报名时间里,报名者寥寥,一些岗位甚至达不到开考人数比例。”[4]这些问题都说明了公务员聘任制出发点是有利于政府公共管理机制改革的,但是地方政府缺乏深刻认识,认识不到聘任制的积极有效性,政府缺少强硬有效的对策,不能运用积极手段大刀阔斧地进行试行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