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贿赂符合犯罪构成,性贿赂犯罪就是在进行权色交易,一般贿赂犯罪是在进行权钱交易,两者其实没多大的区别,就是贿赂的标的有所区别,一个是“钱”,另一个是“性”。与一般贿赂犯罪一个,行贿者和受贿者在不同的交易中都得到自己想得到的好处。性贿赂也是侵犯的国家职务的廉洁性。
第三,道德已经不能控制性贿赂现象的成长,而刑法又是我国不正当行为的最后的控制手段。从古到今,所有人都觉得,性贿赂是道德所规范的。因此,我国才没有把性贿赂定罪入刑,使得一些官员变本加厉。让行贿者有机可乘,此现象越来越多,打击难不断的增大。
五、性贿赂入罪的必要性
性贿赂定罪入刑是民心的渴望。现今社会,性贿赂现象越来越多,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社会和谐的社会环境,还造成了官员的其他犯罪。性贿赂是官员的一种腐败,人们对此已经厌恶至极。不管社会中哪界人士,甚至是酒店的服务生,出租车司机等等,这些与市场经济交集不大的人们也对性贿赂反感至极,性贿赂入罪是完全符合人民的心意,是社会的需要。
(一)遏制官员腐败新途径
在现今社会,对贿赂罪案例的调查显示,几乎所有腐败的官员都是既贪财又贪色。权色交易已经成为不法分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个重要的渠道。很多用金钱难打通的渠道,性交易都能全部摆平。我国刑法中贿赂犯罪的标的局限为可以衡量的财物,现今社会科技的发达,很容易查出财产型贿赂的标的。很多腐败的贪官害怕被查出,已经不接受或者远离财产性贿赂,说明刑法对遏制贪污腐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刑法没有把性贿赂纳入管辖的范畴,导致贪官利用这个法律空洞再次贪污腐败。为了能让腐败的贪官彻底的消除,让那些贪官的念头扼杀在摇篮里,把性贿赂纳入刑法是必要的。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二)与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冲突
我国刑法三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所有的不法行为都要受到应有的制裁。性贿赂已经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导致社会经济竞争失去平衡,导致官员腐败,如果不对性贿赂进行法律上的制裁,结果就会让腐败的官员不断增多,腐败的官员肆无忌惮的进行性贿赂犯罪。性贿赂也是贿赂的一种行为,也是不法行为,我国刑法却对其没有规定,这已经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让性贿赂入罪是完善我国刑法,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
(三)性贿赂已经不单单是道德问题
性行为是个人行为,受到道德约束。性贿赂不单单是性行为,它还涉及政府或他的利益。受贿者虽然只是得到了生理上满足,但受贿者还为行贿者获得了不法的利益,这就会损害他人或政府的利益。道德调整不了损害他人或政府的利益,道德调整其实就是自我约束,自己约束自己,自己约束不了自己,违背了伦理道德,顶多被人民反感。法律是道德调整的最低要求,法律的规范是为了社会和谐,让那些不法行为得到制裁,以防止社会上再次出现一样的不法行为。在现今社会,性贿赂现象越来越多,道德已经调整不了,只能让法律来调整,让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