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是政府主导型。是指在突发事件中,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固守着“我想说什么就 说什么”“想什么时候说就什么时候说”的思想。“防火、防盗、更要防记者”更成为了我 国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口头禅,他们一直以来都对记者持有抵制态度,甚至认为双方是敌 对关系。对媒体采取回避政策,并且拖延甚至隐瞒突发事件的现象并非个例。面对危机事 件,地方政府拒绝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对于民意疏导不重视,忽视 公共利益,甚至滥用自己的行政权利去打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当事人、禁止媒体报道现场 情况,导致许多时候媒体“失语”,事态发展越来越严重。
媒体不仅要对事件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更要担负起监督政府的社会功能。刘少奇说 过,新闻就是为了及时地反映客观世界而存在,任何人都应该对客观世界的客观规律持尊重态度,实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新闻务必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一 些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压制媒体,究其原因,是政府对于宣传与新闻的错误认识,总是 认为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势必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可现实却是,越是控制信息,越是会引 起民众恐慌、伤害政府的公信力。不得不承认的是,突发事件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常态,这 就要求政府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不能依靠隐瞒真实信息来获得短暂的平静,而是要第一时 间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媒体积极合作,才能重新塑造政府危机管理的形象,更好的解 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论文网
二、突发事件中政府与媒体关系复杂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过程中两者的关系如此复杂多变,不外乎政府与媒体 两个层面的原因。
(一)政府层面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声誉而“捂盖”。一直以来,GDP 的总量和增速是我国衡量 地方政府政绩水平的两把“标尺”,某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民生问题,为了维护局 部利益而漠视公共利益,这就导致一些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被长时间忽视,一遇“火星”极 容易被引爆。这种情况就导致许多地方政府只注重自身的形象以及政绩,费尽心思去将事 件简单化甚至掩盖事件,不去主动与媒体沟通信息,忽略媒体合法的监督权和传播信息的 权利,漠视公众的知情权,使得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其次,许多官员为了个人的仕途前程,不允许自己的履历上存在突发性事件这种“黑 点”。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想尽办法隐瞒,完全不顾公众利益以及自己的社会责任。因此, 许多突发事件中,政府官员利用个人职权向媒体施压,禁止其公开相关信息,漠视甚至忽 视公众的合法知情权,拖延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从而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公共利益 以及政府形象。
最后,地方政府缺乏对媒体的正确认识。其实,突发事件的应对是有一个过程的,不 会是能够被立刻解决的,但是通过对近几年相关案例的了解,许多地方政府一遇到突发事 件就有意的甚至无条件的禁止媒体进行事件报道,还固守着媒体只会报道负面消息,只会 损害政府形象的思想。即便有的政府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传播信息,也会保持着主导者和 掌控者的姿态,与媒体的互动关系极不对等。
(二)媒体层面 一直以来,传统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一直以来都是处于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
下,与政府共同在突发事件中引导舆论的走向、维护社会稳定。然而,新兴媒体包括互联 网、微博等,由于其范围广泛,传播迅速,高度开放等特点,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掌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