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影响的双重性。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一把“双刃剑”,在它的发展中隐藏着“双重置换”的机会[4]5。一方面它以极大的危害性威胁着社会公众的安全;另一方面它也蕴含着新的发展。它的发生促使人们对政府的管理进行反思,政府通过对事故的处理表现出来的能力、对策和效率以赢得公众的支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5)紧迫性。俗话说“时间就是生命”,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公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因此决策者即政府是在和时间做赛跑,它必须要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依靠有限的信息做出作出决策。
1.1.3公共安全事故的分类
现阶段我国公共安全事故可以将其划分为:第一,生产安全事故。多年以来,在各个领域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始终是警钟长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还是屡屡发生,造成了人财物的大量损失。近些年来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在100万起左右,死亡人数也在13万人以上[3]6。长期以来,在各个领域频频发生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公共安全事故的主要形式之一。第二,交通安全事故。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大家都纷纷腾出时间出门旅游,社会流动人口大大增加,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火车、动车组成为人们首选的交通工具。但是在给人们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交通安全已经逐渐变为公共安全。我国如果不尽早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道路交通事故可能呈爆炸式增长。第三,食品安全事故。污染与中毒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隐患,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受到严重威胁。2001年卫生部收到706起食物中毒报告,中毒病例22193人,死亡184人,但专家估计实际中毒人数可能是统计数量的10倍以上[5]11。第四,自然性公共安全事故。这类事故可以细分为地震、水灾、传染病、台风等。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重大突发性灾害频发,70%以上人口,80%以上工农业和城市,受到各种灾害的严重威胁[5]12。一次重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数万、甚至数十万人死亡,千百万人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