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与社区服务的相关理论基础
1.1 社区内涵及分类
1.1.1 社区内涵
作为社会学基本概念的社区是由德国学者F.滕尼斯最早提出来的。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德文书名为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英译本的书名为Community and Society)一书中,对社区和社会这两个概念进行对比分析,来说明两种不同社会的人际关系及社会变迁的趋势。滕尼斯认为社区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相互信任、守望相默认一致、服从权威并基于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之上的人际关系;而社会则是一种新型的以个人思想、意志、理性契约和法律为基础的人际关系[1]8。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他认为社会代替社区是历史必然性,但社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仍将存在于社会的内部。
我国社区的概念,最早是由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翻译Community一词而来的,它兼有地域性及文化性的内涵,又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则之后一直被沿用。随着社会学的发展,社区所指的范围在不断延伸,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1981年,源Z自`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居住在美国的华人教授杨庆堃统计发现,各国的社会学家从研究角度、所要解决的问题和理论背景的不同,已对社区下过140多种不同的定义。从这可看出社区丰富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以及社区在人们社会生活中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民政部在《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关社区140多种定义中,许多都涉及到人口、地域、共同联系、人际互动。所以博采众家之长,本文认为社区是由居民组成的具有互动关系、共同联系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它既包含传统意义上的亲密无间、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又奉行法制建设及注重个人发展。所以说本文社区内涵是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