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0 引言. 1
1股权众筹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2
1.1 国外股权众筹发展现状.. 2
1.2 国内股权众筹发展现状.. 4
2 国内外股权众筹的发展比较. 9
2.1 国内外股权众筹的法律定性比较. 10
2.2 国内外股权众筹监管的比较.10
3 股权众筹的风险来源12
3.1 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 12
3.2 股权众筹的退出风险. 14
3.3 股权众筹的道德风险. 15
4 股权众筹风险防范策略研究..16
4.1 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 16
4.2 健全股权众筹退出机制,提高流动性和投资效率.17
4.3 通过数据分析,制定合理审查标准..18
4.4 加强投融资者的教育,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念 18
结论.20
致谢.21
参考文献.22
0 引言众筹(Crowdfunding)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 萨利文提出的,指一群人为某个项目、某个人或者某个公司募资,以资助其正当的生产经营、创作、创新甚至生活活动[1]。股权式众筹就是融资方出让部分股权面向广大投资者进行融资,投资者出资认购筹资者企业的股份,这些企业多为初创企业,因此股权众筹的发展对于初创企业或者小资企业的融资方式的影响将会是空前的。2013 年 12 月 23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全票通过了以 JOBS 法案中的众筹法案为基准的众筹监管法规, 新法规意着初创企业可以通过众筹方式向普通美国公民发行股票融资, 并引起了世界各国对股权众筹融资的高度关注[2]。紧接着,英国、日本、澳大利亚都加快了关于股权众筹的立法进程,2014年初,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推介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对股权众筹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规范,确保股权众筹健康发展,2013 年底,日本也针对股权众筹进行相关的立法将原先的禁止的股权众筹合法化并进行监管,澳大利亚也规定了众筹可以享受发行豁免的条件,为澳大利亚的股权众筹和初创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进一步的促进作用,在这些国家的带动下,股权众筹作为新兴的一种初创企业互联网融资工具,在欧美已形成规模,并促进欧美经济的发展。在我国,随着第四次创业浪潮兴起,股权众筹也逐渐进入创投者的视线。虽然股权众筹为创业者带来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但是股权众筹的发展环境并不理想,是一种风险比较高,期限比较长的投资行为,在我国公开性证券融资的体系中处于金字塔的底部(见图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