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劣势
“政府在短期内所能提供的公共资源有限 、空间分配密度有限 , 而导致对某些危机事件无法采取及时和有效的应急措施而造成损失。”[ 赵小兵。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缺位及其应对[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公共危机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影响范围广泛等问题使得政府在危机应对中的表现不是令人满意,面对来势凶猛的危机侵袭,政府在应对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1。政府的有限性
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在面对众多的公共服务的同时又要时刻预防来自四面八方的危机袭击,且随着危机处理的成本上升,公民需求的多样化,政府在面对公共危机的时候,在相关方面信息的收集较为滞后,不能在第一时刻了解灾情,制定合理的对策,做紧急化处理。且政府并不一定掌握所有的专业技术,这些都加大了其处理危机的难度。
2。危机防范不完善
政府在面对广阔的国家地域时,在现有技术下很难做到对每个地区存在的潜在危机进行预防;随着危机破坏性的强化,政府在一些抗危建筑上的预防还是缺乏规制的,危机应对意识不强,比如学校、密集型民房等缺乏加固理念,尤其是在面对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中,这些建筑简直不堪一击;对于民众缺乏安全教育的宣传,很多百姓在面对危机时缺乏逃生技能,导致不必要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