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意义
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明确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及适用范围,并重新划分了具有不同风险特征的投资,有助于管理者进行有效管理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
新准则废除了投资之前和投资之后实现的净利润的区别,这在某种程度上会简化会计的核算。此外,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被新准则区分开来进行会计处理,可以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总的来说,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愈加完善了会计准则体系,让会计实务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愈加标准,对提升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并且保护股东的利益具有深远的意义。新准则更加迎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推动国内企业走向国外市场,成为了其他准则修订的模范[1]。
2 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下的会计核算问题
2。1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会计处理
2。1。1对被投资方没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同时在活跃市场里无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准确计量的股权投资
按照新准则,这种类型的投资不再纳入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而是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计量[2]。具体的核算方法如例1所示。
例1:M公司在2014年3月获取10%来自N公司的股权,成本是400万元。2014年8月,M公司又以800万获得N公司5%的股权。假设M公司对N公司没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同时这一投资没有活跃的贸易市场,公允价值没有办法获得。2015年3月,N公司宣布了现金股利的分配,M公司根据应分配的比例获取10万元。
旧准则下M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 4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 8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000
借:应收股利 1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1 000 000
新准则下M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000
借:应收股利 1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1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