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平最早被 Thibaut 和 Walker[58]所定义,他们基于法律设定,程序公平起初被用于 解决调节纠纷中的控制作用。随后,Leventhal[56]认为不仅程序公平存在法律范围,而且在所 有分配决策中,程序公平都是公平的一个重要分类。他提出了程序公平的六原则,用于评估 分配程序的公平。六要素指一致性、避免偏见、正确性、修正性、代表性和道德型原则。因 此,本文中程序公平的定义是预算过程中规制资源分配的公平。因此,本文采用 Folger 和 Konovsky[59]对程序公平的定义:决定员工奖励和补助途径和程序的公平。具体来说,上级评 价员工绩效、沟通反馈绩效和决定下属奖励(晋升和加薪)的程序公平。 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2。1。4 工作绩效
绩效是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和预算研究中重要的研究变量。工作绩效在大量参与式预算 文献中也尤为重要[60]。工作绩效通常被分为任务和关系绩效[61],具体来说,既考虑个体任务 的完成度,又考虑与完成任务没有直接关系,但有利于任务完成的行为[62]。所以,本文中的 工作绩效定义为员工在个体工作中体现出的任务完成度和角色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