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网络舆情研究在我国尚属新兴领域,相关研究主要始于2005年,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文献搜集情况来看,该领域的文献数量处于逐年递增趋势,且从多个学科角度均有研究,但研究水平尚待提高。64021
在网络舆情的概念方面,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2005)在国内最早对舆情进行系统性定义,其研究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刘毅(2008)在此基础上扩充了舆情所指向的主体和客体,认为“舆情是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该定义明确了舆情的主体、客体和本体,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趋向于对任何时间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为舆情的定义赋予了新的内涵。网络舆情是现阶段舆情研究中最为重要的舆情类别,曾润喜(2009)认为,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军犬舆情创始人彭作文(2008)认为,网络舆情是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
在网络舆情产生的原因方面,总体来说,社会矛盾冲突、言论表达自由、大众心理无意识、检察权行使瑕疵为网络舆情产生的四大原因。其中,姚胜楠(2012)认为网络舆情危机形成的原因主要在于网民结构的影响、信息的不对称、网络道德缺乏等三个方面。张玉亮(2012)则从心理层面揭示了网络舆情的生成原因,主要在于主观焦虑的强化与放大、集群情绪渲染与个人理性的迷失、心理失衡与情感宣泄的交织与碰撞、政治不信任的累加与表达机制的失语。任秋菊,杨天瑜 (2011)提出,民众对于一些社会问题所产生的不满情绪容易在网络这样一个具有隐蔽性的空间中进行宣泄,而且一旦找到了可以发泄情绪的网络话题,民众就会轻信网络,非理性思考问题,发表各种言论与意见。论文网
在我国政府现有的网络舆情应对措施存在的缺陷方面,许鑫等(2009)从技术层面提出了政府网络舆情监管中的缺陷。他们提出,我国的网络舆情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网络舆情的汇集和分析机制的指标体系欠缺,理论与实际脱节现象严重。赵玉莲(2011)认为,当前,在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指导思想上,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把网络舆情的目标仅仅定位在“不出事”上。对出现的一些公共危机事件的网络舆情,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不是及时、公开、负责地与网民进行坦诚交流,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捂、堵、躲、拖”等方式,以为这样就可以控制网络舆情的发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造成网络舆情失控,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从而给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麻烦,也使政府陷入不利的舆论环境中,最终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汝艳红、甘勇(2012)认为面对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出现的普遍问题是权威信息的缺位,导致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此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滞后,缺乏对“虚拟社会”的重视,且缺乏一套系统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体系,由此带来网络舆情监管的落后。周文飞(2010)认为,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主要问题在于应对舆情危机的滞后性、网民群体的逐渐递增及信息量巨大导致政府整合信息的负担加大、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及开放性导致政府信息筛选及甄别难度加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