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不完善的信息披露行为方面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影响股票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胡莹等(2010)[1]利用实验研究法,分析发行人所披露的信息对非理性散户的投资行为是否有影响。蒋祥林(2015)[2]中证800成分股作为样本,从经理层激励、董事会结构特征股权结构特征、监事会特征4个层面选取指标代表公司治理特征,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其对股票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和流动性等微观结构有着显著影响。王欢等(2014)[3]基于信息不对称,通过博弈模型的构建对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等现象进行分析。杨忠明等(2014)[4]提出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降低发行人与股票投资者之间存在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常茹(2012)[5]运用事件分析法,研究预约披露日期前后交易日的股票价格变化,得出了披露时间提前有利于获得额外收益。周爱民(2013)[6]提出强制披露有一定的作用,但如果非正规制约不变,其作用很有限。70331
从不同视角提出中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特点,高露(2012)[7]总结了现阶段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不足之处,列举相关完善措施。刘晶(2013)[8]从中国三板市场角度出发分析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不足,提出应立足于中国三板市场的特殊性,不断完善该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陈向聪(2012)[9]介绍了中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制度制定的主要规定,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措施。熊艳等(2014)[10]通过信息不对称与行为金融两种角度,系统考察了媒体报道数量及倾向性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李刚(2012)[11]对比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中的异同,指出前者存在的漏洞,提出改进措施。论文网
核准制与注册制两种不同制度下,信息披露制度有所不同,而且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不足,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利于健全我国信息披露制度。封文丽(2015)[12]对比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和发达国家IPO注册制下的不同之处,提出中国应借鉴美国和日本成功的经验,采取一些措施优化中国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张璇(2015)[13]通过比较股票发行的核准制与注册制,并结合中国改革现状对中国股票公开发行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出建议。李文(2013)[14]从法律角度,就当前英国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性规则、主要标准和实践经验作简要分析,为提高中国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中国债券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提供一点有益的思考和借鉴。周友苏等(2015)[15]通过比较不同发行制度下的信息披露,反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为应不断修改信息披露制度,为注册制改革提供坚实支撑。马丽华等(2015)[16]对核准制和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比较,指出当前中国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列举了解决措施。
信息不对称存在于任何金融市场,不同的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差异,朱淑芳(2012)[17]提出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介绍了信息不对称的概念及现状,并分析了其原因,提出解决中国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金融风险的思路。速韬(2014)[18]对股票市场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进行阐述,并指出其主要表现形式及原因,给出解决该问题的建议。黄宁(2014)[19]提出通过探究债券和股票市场在信息披露上的差异,有助于发现其要求,为完善制度提供参考。甄红线等(2012)[20]利用LMSW理论框架,分段研究信息披露制度对证券市场有何市场效应。魏韵欣(2014)[21]介绍了商业银行披露低质量信息所导致的问题,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提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