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主要探讨了“良知”在“本体”角度的“完满性”对“诗思”的影响。而这一过程实则已经涉及了“功夫”。因为只有通过“功夫”,“良知”的“完满性”才能摆脱抽象形式,向当下境遇落实。
王阳明在“天泉证道”中说“为善去恶是格物”。所谓“格物”、“诚意”、“正心”,其实都是“致良知”。因此“致良知”功夫的主要内涵就是事君、事亲、事友等道德实践,也包括居夷处困、建造洞室。那么,“致良知”是否还有其他意义?它对诗学之思有何影响?让我们以下面这首《观稼》 为例进行分析:文献综述
下田既宜稌,高田亦宜稷。种蔬须土疏,种蓣须土湿。寒多不实秀,暑多有螟螣。去草不厌频,耘禾不厌密。物理既可玩,化机还默识。即是参赞功,毋为轻稼穑。
该诗载于《居夷诗》,为阳明贬谪龙场时所作。全诗采用“观”的视角,以农夫稼穑为主题,语言质朴、构思简单,不见炼字与雕琢。值得玩味的是王阳明对“稼穑”一事的态度。在原始儒学中,“君子”所要注重的是个人修养与社会关怀,“稼穑”则往往被视为“鄙事”、“贱事”。《论语·子路》载樊迟问稼。孔子评论说:“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王阳明“物理既可玩,化极还默识”的态度显然有别于孔子,《观稼》的创作具有明显的“翻案之法”。
具体来说,该诗包含这样一个问题:人人皆有良知,人人皆可成圣,这是普遍必然的“理”;“种蔬须土疏,种蓣须土湿”虽是常识,却同样具备普遍必然性,当然也是一种“理”。那么这两种“理”是否有贵贱大小之分?阳明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他对稼穑的理解蕴含着这样的逻辑理路:耕种过程也是对“化机(万物变化之机)”的体认,因为种种规律都是“物理”。这种“体认”作为“参赞功”不可被忽视。由此我们对阳明的“致良知”可以有更加全面的理解:
第一,“致良知”功夫主要是、但不限于道德实践。它至少还包括“物理既可玩”等认知活动;第二,“良知”无法单纯通过思辨把握,它体现于事事物物中。故“致良知”当随时随地展开,不可悬空想一个本体。这就是所谓的“事上磨练”。《观稼》一诗正以“事上磨练”这一思想为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