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魏收是效仿司马迁和班固修史的特点,在《魏书》中加《志》的内容。据《魏书·前上十志启》记载: “宪章前哲,裁勒坟史,纪、传之间,申以书志,绪言余迹,可得耳闻,叔峻删缉后刘,绍统削汉撰季汉,十《志》实范迁、固,表益阙焉。”[2]这大概就是他创作《魏书·地形志》的首要原因,《魏书》作为二十五史之一,本身就是一部纪传体史书;而司马迁的《史记》作为二十五史之首,又是中国历史上首部纪传体通史,从体裁的形式上看,包含了本纪、世家、列传、书、志、表,成为历朝编史的范本,所以魏收创作《志》实际上就是模仿了《史记》的编撰形式。
其次,魏收奉召修史,这是他进行修史的巨大动力,当时他已经知道自己在仕途上面没有什么大的建树,所以将自己所有的心血倾注在《魏书》的编撰上,必定倾尽所学使得《魏书》尽善尽美,而《地形志》作为纪传体史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必定将《地形志》列入他的编撰中。文献综述
再次,魏收编制《地形志》是为了“网罗遗逸”。据《魏书》记载:“臣等肃奉明诏,刊著魏籍,编纪次传,备闻天旨。窃谓志之为用,网罗遗逸,载纪不可,附传非宜。理切必在甄明,事重尤应标著,搜猎上下,总括代终,置之众篇之后,一统天人之迹”,[2]可见,他编撰《地形志》是为了“网罗遗逸”,但是“载纪不可,附传非宜”,所以他就将这些“遗逸”放在众篇之后,详细记载。同时为了表达自己的一片忠心,他在《魏书·前上十志启》里也提到:“河沟往时之切,释老当今之重,艺文前志可寻,官氏魏代之急,去彼取此,敢率愚心。谨成十志二十卷,请续于传末”。[2]《河沟志》、《释老志》、《艺文志》、《官氏志》等都在他的记载范围内,言下之意,《地形志》也应该在他的记载范围之内。
最后,由于魏晋时期战乱频繁,官司文簿大量散弃的,往时编户,都无处查找。据《魏书·地形志上》的记载:“孝昌之际,乱离尤甚。恒代而北,尽为丘墟,崤潼已西,烟火断绝,齐方全赵,死如乱麻。于是生民耗减,且将大半。永安末年,胡贼入洛,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今录武定之世以为《志》焉。州郡创改,随而注之,不知则网。”[2]中国古代的魏晋时期是十分混乱的,当时政治上是门阀士族实行专制统治,他们拥有大量的土地,同时也拥有大量的奴婢、佃客等,拥有免税、免役等特权,门阀士族们为了争权夺利,日益腐化堕落,使社会处于动荡中,人民起义不断,造成大量民众伤亡,流离失所,政府的官司文簿散失,人口数无法衡量,这是魏收编撰《地形志》的直接原因。
(二)学术界对《魏书·地形志》的研究现状
和很多正史地理志相比,《魏书·地形志》的内容相对简略,有许多错误的地方,杨守敬批评它“貌似高古,然有详所不当详,略所不当略者”。《魏书》中涉及了很多重复的地名,比如平寇县所属定阳,在《魏书·地形志》上就有四五个。石城县则有肆州秀容郡石城县、汾州五城郡石城县、夏州上郡石城县、营州建德郡石城县……。因此后人对《魏书·地形志》的研究主要是考证魏收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学术界对《魏书·地理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一是为《魏书·地形志》作注补表考证,如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温曰鉴的《<魏书·地形志>校录》、张穆的《魏延昌地形志》、杨守敬的《北魏地形志札记》。二是考证《魏书·地形志》对某些州郡记载的疏漏。在陈静、东湖的《<魏书·地形志>对于雍州渭南郡的疏漏》中,作者考证了在同时期的其他地理志,里面都有对雍州渭南郡的记载,但是在《魏书·地形志》中却没有提到。《魏书·地形志》对里面所记的碑刻、寺庙等的始建年代并没有详细记载,牛慧彪就根据与《魏书·地理志》同时代的其他地理志考证了晋祠圣母殿建筑年代,具体的阐述全部集中在其《晋祠圣母殿建筑年代考》中,三是考证《魏书·地形志》记载谬误的地方,例如王豫、文启在他们的《北魏顿丘县治所考辩》中就论证过,北魏时期顿丘县有两个,一属顿丘郡,一属黎阳郡。关于此二顿丘县的治所,历代史志资料的记载颇多含混,经过两位作者的论述,这两个顿丘县实际上就是一个,只不过在不同时期受到不同的郡治理而已,但是魏收在其《魏书·地形志》中是以两个顿丘县记载的。还有一些其他学者对《魏书·地形志》中出现的地名的考证,例如黄楼的《“南豳州”小考》、彭图的《得名广宁、神武二郡析(外三篇)》和《秀容与肆图》、梁晓菲的《山西县名水义考》、刘永胜的《西汉安定郡鹯阴县考证》、刘萃峰,陆帅《北朝政区“柏人”改“柏仁"考——以石刻资料为线索》等。四是根据《魏书·地形志》及其它地理志论述北魏时期的行政区划,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毋有江多次论述北魏的行政区划,在《北魏政区地理研究》里,他进行了《魏书·地形志》所记政区置废变更的时间问题的考证和各个州的领郡沿革考证,在他的《北魏的州建置》、《天兴元年徙民与北魏初年的行政区划》,也多次论述了北魏的行政区划,他的著作《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中也涉及了北魏的行政区划,进而研究北魏时期的人口、宗教信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