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留学生学习介词“给”易产生的偏误类型
在国家汉颁布的HSK考试的大纲中,“给”被列为甲级词汇,其介词结构作为状语也是该大纲中的甲级语法点。所以,介词“给”是一个基础又重点的学习点。由于介词本身是复杂的,所以留学生在汉语学习的过程中出现偏误情况也是难免的。然而,留学生对于介词“给”的偏误现象也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使用上的失误,更多的是介词多余、遗漏、结构性偏误等多种类型。由此,我们需要系统地对于这些偏误进行分类。鲁健骥认为,外国人学习汉语的偏误有四大类:遗漏、增添、替代、错序,而肖奚强从语篇角度出发,将留学生偏误情况分为句法成分的偏误、形容词的偏误和特殊句式的偏误三种,但分类标准并不是统一,在此,在参考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将留学生介词“给”的偏误类型归纳为6类。
(一) 介词混用 主要是与介词“让”“对”“替”“在、跟”混用
(1) 爸爸给(让)我去美国学习。
(2) 你不给(让)他说话,他会不高兴的。
(3) 你的行为给(让)我很难过。
(4) 校领导听说他的家庭情况就给(对)他注意了。
(5) 请多给(替)他人考虑。
(6) 同学把错误推给(在)我身上
根据以上典型例子,介词混用主要是:第一,与表“使令”的“让”混用;第二,与表“容许”的“让”混用。但是“给”本身没有容许的意义。第三,与表“致使”的“让”混用,(3)想要表达致使的意思,可是“我”并非受事主语,所以不能用“给”;第四,与介词“对”的混用。在大多数此类混用的情况中,主要原因都是在于留学生对于两者语用环境了解的不透彻,需要作出针对性练习。第五,与介词“替”的混用,这是在留学生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混用,即使是母语为汉语的学习者也会不可避免的混用两者。这主要是由于两者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通用,但是留学生没有分清楚哪些情况不可以通用。第六,与“在、跟“等介词的混用。
介词混用是偏误中最常出现的情况,在介词混用的情况中,“给”和“对”的混用比较典型,以下就“对”的含义对产生偏误的原因做简要分析:
第一, “对”的语义
在第一章中,已经对“给”的意义及用法做了详细的阐述,但是相对于介“给”而言,“对”的语法意义在于学术界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介词“对”也仅有一个注解,解释也比较模糊——用法基本上跟“对于”相同:~他表示感谢|她的话~我有启发。吕叔湘曾将“对”分为两种用法:①指示动作的对象,朝、向(对爸爸说谎)②表示对待,大致相当于对于(这件事对他是不利的)。之后相继有李琳莹、张斌等都对“对”做了解释,而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李琳莹的归纳,将“对”的语义分为四类:①面对 ②对待 ③针对 ④角度。
第二, “对”表示面对时,后多加肢体、面部动词,但是仅仅表示空间上的朝向;还可加言语表达类动词(感谢、说、解释、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