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秉承清末地方自治之余绪,以孙中山地方自治建国方案为“最高之基本准则”,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地方自治制度设计和实践。南京作为近代以来东南沿海地区较为发达的城市,及至1927年国民政府北伐胜利将其定为国都,设立首都特别市,成为实践孙中山地方自治建国方案的理想之地。国民政府时期的首都自治,为增进对中国地方政治由传统向现代民主政治转型的认识及深化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理解,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基点。通过对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地方自治思想及国民政府首都自治建设的深入分析,弄清当时的地方自治政治思想制度与当时社会融合与扭曲问题;以及南京国民政府试图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通过实施地方自治重塑基层权力关系和培育新的社会力量的现代化目标的实践得失状况。
0.1 选题的意义和目的
地方自治既是分权的体现,又是民主的基础,因而它也就成为自清末以来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一项不可回避的内容。作为居于中国法制近代化鼎盛时期的南京国民政府,其地方自治运动持续时间之长,制定法规之繁多,动员程度之深,都为清末及北洋政府所不及。特别是1927—1937年被历史学家称为国民政府发展的“黄金十年”中,南京国民政府所开展的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民主政治活动就是全国范围内的地方自治运动,它体现着当年政策制定者们的政治理想和民主诉求,是一笔丰厚的历史遗产。因而研究民国地方自治有着深刻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南京国民政府首都自治,无论在制度设计还是具体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民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合法性途径,促进了民主政治意识和素养的传播与提高,亦为当下民主政治实践提供了历史参照。
以史为鉴,通过对南京国民政府首都自治建设的研究,深化了对南京国民政府地方自治及中国地方政治现代转型的认识和理解,亦可反观现代化在地方社会的境遇,从而深化对我国现代化的理解,并为当下地方自治及城市、乡村自治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0.2 研究方法
以法学、和社会学的视角,以地方政治转型与法制变迁为切入点,以国民政府时期南京(1927—1937)为实证中心,以文本与实证相结合,对南京国民政府首都自治的立法文本进行评析,对其实践进行区域性的实证研究。在国家的视域下研究区域社会,又以区域社会来管窥国家层面。
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采用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的方法,阅读大量国内外有关文献,充分利用地方民国档案和地方志、史,特别是南京档案馆馆藏的有关民国地方自治的档案, 综合运用法的移植与本土化及现代化等理论,将南京国民政府首都地方自治放入近代地方政治现代转型的历史流变中进行系统研究,比较充分地再现南京特别市地方自治的运作实态。
新制度主义研究方法的运用,强调制度设计在政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重视传统等非正式规范的影响,对如何克服在实现地方自治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
1南京国民政府自治之源流——孙中山地方自治思想
1.1国民政府时期南京地方自治实施背景
南京地处长江下游平原地区的中心地带,依山傍水、虎踞龙盘,实乃东南形胜,帝王之州。作为六朝古都、十朝都会的南京,根植于传统的农业社会,有着两千多年辉煌的建城史。作为历史上一些政权的都城,其居于东南乃至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的地位,政治因素无疑是其盛衰的主要原因。及至1927年国民政府北伐胜利将其定为国都,设立首都特别市,成为实践孙中山地方自治建国方案的理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