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在内容方面的融合对IP改编的内容具有很大的影响。内容融合让大众获得更多选择信息,获取方式的渠道和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互相融合,让单向接收信息的“受众”转变成了主动参与的“用户”。他们不仅拥有更为自由选择的,更加多样化的媒介内容接收渠道的权利,而且能够通过彼此的链接和互动,参与媒介内容的生产和传接。随着电视观众与网络用户的融合,受众的相关信息能够通过数据化的方式进行具体的呈现。利用大数据的挖掘,受众的需求、偏好和行为等都能够进行更为具体直观的分析,为IP改编电视剧提供更加精准的内容并为观众带来更为个性化的体验。比如在IP改编的题材选择上,运用大数据的分析对比研究,可以有效得出观众偏爱的电视剧风格和类型。自从《盗墓笔记》的出现,在爱奇艺上播放量高达27亿,同类奇幻探险类的电视剧接踵而至,像是《老九门》、《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等。

(三)媒介融合对IP改编的利弊

1。有利因素

IP的开发与拓展为媒介融合搭建了新的桥梁,优质的IP资源能够催生巨大的长尾效应。网络文学可以改编为电影、电视剧、网剧、游戏、动漫等多元化的产品形态,从而使产业链条获得不断的拓展,不同形态的IP衍生产业之间可以进行商业价值方面的传递,不断累积该IP资源的商业价值[4]。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彼此合作共同发展,为媒介融合增添了新的融合模式。同时,电视剧的网络点击率需要电视台平台发挥影响力和各个网络媒介平台达成合议,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进行战略性营销。多平台运营更多是一种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对用户接触点的管理。现下,在国内多平台、多终端的联合运营模式已经成为电视剧推广的重要环节[5]。在媒介融合的推动下,IP改编电视剧在内容创作和推广营销方面取得了更加显著的效果。

2。弊端文献综述

第一,因缺乏个性而导致的内容同质化。媒介融合的趋势是网络、内容、终端的一体化融合,更为强调的是共性而非个性,而这势必会引发传播内容的同质化。IP改编在进行内容方面大数据分析时很可能得出与事实偏差较大的结果。当所有改编的电视剧情成为一种套路,观众都能猜到后续的发展,自然就少了观看的热情。

第二,多重融合后多元化的缺失。媒介融合环境下想要获得的信息大多集中在主要的几类,IP改编在进行选择时容易盲目跟风。从而刮起了一系列的“宫斗风”、“仙侠风”、“青春风”、“谍战风”、“抗日风”,在同一段时期同一类的IP改编电视剧内密集地充斥着电视荧屏,却并不是每一部都能收获好评,大部分也只是反应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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