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行为群体担责
媒体在报道个案的时候,往往事件与其并无直接关系,刻意强调“同性恋者”的身份,由于“同性恋”这个群体的神秘,使得媒体乐于将其大肆渲染,劫掠、凶杀、淫秽等等时常出现在报道中。我们仅凭某些绝对而权威的官方媒体来获得我们不了解的事物,“异口同声”让事物的整体面貌很难展现在我们面前。对于同性恋这个问题,中国大众媒体在近三十年是保持沉默,人们对这个群体知之甚少。也正是由于无知,在了解与报道他们的过程中,通常夹杂着恐惧与猎奇的心理。[11]
《济南警方破获一“男同”吸贩毒案 两人携艾滋病病毒》(2014年11月21日《齐鲁网》),新闻的主体是吸贩毒案,而媒体将“男同”这个本来与新闻事件毫无关系的身份一并描写出来。《四川两已婚女子同性恋引发斗殴 一人重伤》(2008年12月8日《凤凰资讯》),这样的一个本没有意义的斗殴事件,因与同性恋有所联系便有了报道价值。如果事件的主角与同性恋有关,就更容易用有色眼镜去对待。新闻报道应公正和客观,倾向性新闻是不符合新闻报道的原则的,对于同性恋报道却没有在意这一问题。给“同性恋”贴上了各种负面的标签,极其容易让受众代入偏见。媒体对于同性恋者的偏见表现,不仅是他们观察同性恋世界的结果,而他们的偏见将直接影响公众如何观察同性恋群体。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从大众传播工具的角度上,新闻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和突出暗示起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当受众在接收新闻信息时,与自己所希望的内容相悖越多的就越容易被注意,由于内容一方面与受众的生活、利益联系,又达到了其好奇、追求刺激的心理需求。媒体在报道同性恋新闻时,将其贴上标签,进行“妖魔化”,而受众在接受信息的时候,因为缺少对被妖魔化对象的必要了解,从而助长了“妖魔化”的气焰。一直以来他们都不被主流社会所认同,甚至是歧视和否定,在长时间的压力下,他们选择了以沉默的方式来对抗,这也是形成“妖魔化”的一个原因。
同性恋群体作为一定数量的的一个社会群体,由于种种缘由的限制,导致长期以来处于一个被社会不公平对待的状态。随着思想观念的发展,一些同性恋者会寻求公正的声音,在一些平台或者场合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基于一些政治口号,当媒体塑造出一个个帅气漂亮有钱的精英同性恋的时候,人们对同性恋者的想象是不是就变成了张国荣、何韵诗、库克?同性恋的世界,就是那样美好而不存在罪恶的?我们很少追问,这下面掩盖了多少现实的残酷,掩盖了多少虚伪的道德高标。而当个体打破了这种想象的时候,人们对于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同性恋群体的讨伐会如洪水猛兽,变本加厉。这种“妖魔化”的报道行为是对媒体报道的全面性、公正性、真实性的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