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玲(2012)认为消费者跨境电子商务争议的特征为争议数额小、争议数量大、争议主体具有跨国性及争议主体为消费者。而传统解决争议的手段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主要是由于跨国诉讼的域外执行很困难,而且跨国诉讼程序复杂且费用高昂。因此,作者提出网上争议解决方案是目前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途径。
高飞燕(2014)在搜集了包括盗卡风险事件、木马病毒、伪卡事件、钓鱼欺诈等82件支付业务操作风险事件的基础上,得出了风险损失基本数据,其中操作风险损失金额的偏度为9. 050886681,峰度为81. 94459189,表明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操作风险损失存在严重的肥尾现象。
赵广华(2014)针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高、时效慢、供应链高端服务能力弱等问题,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与第四方物流稱合发展的机理,提出发展第四方物流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难的措施:构建第四方物流联盟;协作创新,提高高端增值服务能;以杰出的供应链技术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运作效率等,从而对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难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