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本桥钢丝索在使用荷载下的应力限值为:
由于吊杆对称,取1/4拱肋吊杆进行计算。运用MIDAS计算得,174号单元吊杆在组合III下产生最大拉应力:
表10.1 吊杆最大应力(单位:Mpa)
单元号 应力(MPa)
i j
167 1.446e+002 1.451e+002
168 1.797e+002 1.804e+002
169 3.406e+002 3.415e+002
170 3.401e+002 3.411e+002
171 3.332e+002 3.344e+002
172 3.316e+002 3.329e+002
173 3.364e+002 3.378e+002
174 3.478e+002 3.492e+002
故吊杆应力均能满足规范要求。
11 挠度验算
钢管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可依据线弹性理论按一般结构力学的方法计算。
钢管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挠度计算应考虑混凝土徐变、收缩的影响。如缺乏可靠的实测数据时,混凝土收缩可按降温20-25℃计算,徐变按《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附录提供的公式计算。
汽车荷载作用时,钢管混凝土拱肋在同一工况下的正负挠度最大绝对值之和不应大于 /800,此处, 为钢管混凝土拱肋的计算跨径。
钢管混凝土拱桥应设置预拱度,拱肋预拱度一般在 范围内。预拱度应取恒载挠度、混凝土收缩、徐变挠度和1/2静活载挠度之和。跨度大者取小值。拱肋预拱度按计算所得的挠度值反向比例设置。
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第6.5.3条及第6.5.5条:
(1)受弯构件在使用阶段的挠度应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的影响,在消除结构自重产生的长期挠度后梁式桥主梁的最大挠度处不应超过计算跨径的L/600,即0.2m。
(2)对于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当预加应力产生的长期反拱值大于按作用短期效应组合计算的长期挠度时,可不设预拱度;当小于时,应设置其值为该项荷载的挠度值与预加应力长期反拱值之差的预拱度。
根据《规范》第6.5.3条规定:受弯构件在使用阶段的挠度应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的影响,即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和本规范第6.5.2规定的刚度计算的挠度值,乘以挠度长期增长系数 。挠度长期增长系数为当采用C40~C80时, =1.45~1.35,中间强度等级可按直线内插入取用。
当采用C50混凝土时,挠度长期增长系数 为:
(正确)
从Midas中提取系梁最大挠度点,见表(10.1):
表11.1系梁最大挠度点的挠度值
位置(节点) Dz(mm)
94 9.871
由于RC ENV_SER1(全部)已经包括长期效应,因此不必乘以挠度长期增长系数。
可知0.00987m<0.2m。
主梁挠度通过验算。
从Midas中提取主拱肋最大挠度点,见表(10.2):
表11.2 主拱肋最大挠度点的挠度值
位置(节点) Dz(mm)
32 38.542
可知0.0385m<0.2m。
主拱肋挠度通过验算。 跨江单跨简支系杆拱桥设计+CAD图纸+模型(23):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1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