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解决职工与家属两地分居
“新中国建立后,广大职工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的号召,离别父母和家庭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为了解决这部分职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1958年2月9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这个暂行规定尽管对职工与配偶、父母长期两地分居的局面起到一定的缓和作用,但在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仍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例如这个暂行规定的第三条 就把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放在第一位,并表明在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携带有配偶同住而父母在外地的职工是不予假期的。这种做法并不合适,只能说是符合当时时代背景的权宜之计。
(二)二元户籍制度阻碍劳动力自由流通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深层次地想一想,广大职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离别亲人无可厚非,为什么不能举家搬迁呢?因为离开故土的举目无亲让人止步不前还是因为浩浩荡荡的搬家工程令人望而却步?究其根源,应该在于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 。其人为地割裂了城市与乡村的联系,使户口成为城乡差别和利益分配不公的根源,导致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以至于中央曾发布《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来严格控制户籍。虽然历史上也曾存在“农转非”等短暂宽松期,但总体来说,二元户籍制度令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走向制度化、常态化,使人口流动不仅是地域转移、职业转换,还要实行身份变换。正是因为二元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通,造成举家搬迁有如登天难的局面,使得大量职工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探亲假制度才应运而生。
严格说起来,探亲假制度并不是为了消灭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而制定,更多的是一种缓和,缓和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造成“骨肉分离”后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难题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