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研究发现,公民是否积极参与政治与其的社会经济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经济地位更高的人群政治参与的表现及态度更优。在政治学观点中,在阶级社会里只有占据特殊经济地位、掌握足够政治资源并具有根本性利益指向的政治主体,才能够成功的以国家或政府的名义行使权力。对于我国而言,城市人口在经济政治资源的占据比例上高于农村人口,所以城市化率的提高,城市人口的增加,有利于公民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提高政治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参与度的提高和有序发展。
二、 城市化发展中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成效
随着时间的变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不同时期城市化背景下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不同的特点,同一时期同一城市化背景下的不同地域之间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有着各自的特点。
(一)公民政治参与的历史比较
首先我们从时间这一维度上对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现状做一分析,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城市化率约为20%。到21世纪初期,我国的城市化
率约为36%。截止17年1月20日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7。35%,简言之57。35%为我国目前的城市化率。如果将每年的城市化率在一个坐标轴上画出,表现为一段增长率为正且在不断变化而增长趋势不变的曲线,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率也是这么一条曲线。至此,把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发展分成三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起步阶段,21世纪初期的发展阶段和现在的繁荣阶段。
1.起步阶段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改革开放时期的一个亮点,承包责任制让农民真正意义上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成为了独立的利益主体,拥有了农民自己的权利。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分成了五个层次,农民拥有了土地,在完成了一定份额的生产任务后多出的谷物粮食都可以归自己所有,广大农民的生理需求就得以解决,也就是满足了人类的第一层次的需求,在最基本的需求得以满足后才会考虑到更高层次的需求。《史记》中说到:仓癝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广大农民摆脱了饥饿之后,就考虑到自己所应该享有的一些权利,也就是安全需求与社交需求,需要并要求参与政治活动。
2.发展阶段
1992年南方谈话后明确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确保小康社会的建成。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不仅是经济上的现代化,更是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公民的政治参与度是衡量国家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更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高公民政治参与度。1995年第三次修改选举法,有一项比较重要的修改是确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人口基数来确定地方各级最终的人大代表名额,而且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修改之后的选举法具有了较强的适应性,不仅保证了地方人大代表的基本规模,而且保证了代表群体和人口总数的比例均衡。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当选都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在这一时期许多政策的重新修订,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权。
3.繁荣阶段 论文网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途径和法律趋向于完善。在一份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组织编写的《中国公众的政治参与观念调查报告(2016)》中显示:我国公民已具有较高的政治参与意识。该调查报告从公共事务参与、投票意识和选举意识三方面展开,结合了我国政治参与现状,对公民的回答进行评分(0-100分),以分数的高低来直观的评价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50分以上则表明公民政治参与意识较强,综合调查情况我国公民的综合政治参与分为57。5分,其中选举意识分值最高,投票意识分值最低。 由此可见,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较强积极性高,频繁参与到政治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