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源`自,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与一定补偿的活动。”[13]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2.1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
(1)拆迁调查和项目预算。由草拟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执行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提交的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进行投票,选择确定房产的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对附属物进行调查、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