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容易产生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权
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行为在虚拟网络空间上的延伸,主要体现在网民对一些还没有被确认或验证的事件,发表挑衅性的言论攻势,有些网络旁观者在不知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疯狂泄愤和无端辱骂,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严重的名誉损害。由于群体效应的影响,互联网用户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用道德作为武器围攻他人,这极易产生越权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人肉搜索就是网络监督侵犯公民隐私的典型例子。2013年12月3日,一个高中女孩琪琪从陆丰望河桥上跳下并身亡,而原因竟是一家服装店店主怀疑她偷东西,私自将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一些网络用户不明真相纷纷“献力”,很快就曝光了她的隐私信息,琪琪遭到身边人的异样眼光和议论指责,她不能承受压力最终选择自杀。这次事件无疑是一个惨剧,体现出“人言可畏”,更凸显出网络暴力带来的强大杀伤力。虽说无端诬赖他人的店主是“始作俑者”,但那些不明是非、不负责任地跟着起哄的“热心人”无疑也是将琪琪逼上绝路的“侩子手”,这些人貌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但其盲目帮助、发声无底线的行为实际上反映了他们理性、责任和法治的缺失。在我国,公民享有隐私权,不管是触犯了法律的腐败官员还是普通民众,他们的相关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在揭露社会腐败和监督公权力方面具有强大作用,但在运用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这些信息一旦被公之于众,会给当事人及其亲友带去极大困扰,甚至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这也违背最起码的网络道德和伦理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