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内企业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来促进贸易各环节的便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先发展起来,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自建平台,鼓励企业以其自建平台来加快品牌发展,开拓营销渠道,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合作。
对海关监管措施、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进行优化、完善。对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明确规范。优化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提供积极有效的财政金融支持。建设综合服务体系。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加快推动建立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组织。促进多双边国际合作,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电商合作,提升合作的水平。建成高效、便利、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对重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及时调解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
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Global Forum)、无形性(Intangible)、匿名性(Anonymous)、即时性(Instantaneously)、无纸化(Paperless)以及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的特征。网络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因此跨境电子商务也同时具有全球性和非中性化特性。由于跨这些特性,并没有办法确定用户的真实身份以及位置,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匿名性。对于网络来说,传统的交易模式,信息通讯方式如信件、电报、传真等是具有时间差的。而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来达成的信息传递是实时的,就如面对面交流一样,并不需要用纸来传递信息。这样就实现了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由于电子信息的无形性,因此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事物,它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需要考虑它的法律适应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它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二)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指由不同国家或地区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达成新兴的进出口贸易方式。目前主要的电商交易模式有B2C,C2C,B2B。B2B的模式下,通常仍沿用传统的贸易模式,例如线上的推广与线下的通关及交易。而B2C模式下,企业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个人消费品,通过邮寄、快递以及航空小包等物流方式,目前大多并未纳入海关登记。我们通常所说的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就是包括B2C和C2C两种模式。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并且受到人民币升值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影响,在我国传统贸易遭受打击的同时,由于性价比高,利润多,中间环节少的优点,跨境电子商务依然发展良好。这主要由于在传统外贸出口模式下,最大份额的利润往往被中间商获得,而生产商与消费者都处于劣势。而引入跨境电子商务后,出口的环节可以极大的缩短,一方面我们的产品竞争力提高了,另一方面,出口商可以得到更大的利润。尽管跨境电商在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仍要有危机意识,我国发展中的跨境电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现的问题
尽管优势颇多,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如今的跨境电子商务仍未发展的十分完善。在通关效率,物流与电子支付以及退税三个方面上,我们仍需做很大的努力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