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源于交易欺诈风险
欺诈风险主要是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销售不畅或针对无法销售的房屋,利用当前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完善的漏洞以及部分内部工作人员思想意识的薄弱,以内部关系的个人名义“购买”其开发的住房,甚至虚构购房者骗取银行贷款,一旦资金到手后,就挪作它用,甚至携款跑路。主要表现为:一是客户与房地产开发商狼狈为奸,沆瀣一气,表面上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支付首付款,实际上付首付的钱全是银行的资金。二是以团购形式搞促销,与其他合作单位串通搞假销售,套取银行资金。三是用优厚的回购条件打动顾客,一方面让顾客无风险套利,另一方面自己从中取得资金。五是建筑单位项目经理参与做假按揭。让部分工程款抵充首付款,搞假按揭,从银行得到的按揭资金再支付工程款。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五)利率风险
通货膨胀率过高,对于银行来讲,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种长期业务遭受的风险就会比短期业务大得多。发放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同时,其还款方式一般也同时进行了明确,在今后的还款期内,利率的上下波动有可能加重每期的还贷金额,从而影响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加息,累计加息幅度较大,部分借款人还款压力增大,尤其是购买中低档楼盘的借款人受到的影响较大,收入可能不足以支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