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回顾、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1文献回顾1.1国外文献回顾 Coffee(1991)认为机构投资者的短视行为只是他们更多地关注所持股公司的当期收益,常常为了实现短期内的利润最大化而给经理施加压力,却不是采取必要措施来提高公司的长期价值。66160
Useem et al.(1993)通过研究发现持股量较小的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没有提升作用,这类机构投资着在公司治理中采用的是搭便车行为。
Murphy and Van Nuys(1994)认为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公共福利基金)的目标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并不一致,这必将导致机构投资者并不会真正关心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Graves(1988)认为基金经理人只会以当期财务状况作为其投资决策的依据,而不会关心企业的长期价值。
Wahal(1996),Webb et al(2003)认为机构投资者追求的是短期目标,他们并不看重企业的长期价值。
Shleifer and Vishny(1986)认为机构投资者可以减轻由于股权过度分散而造成的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这无疑将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高。
McConnell and Sevaes(1990)实证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持有股份和公司的托宾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机构投资者持股和公司的成长性和价值型相关。
Agrawal and Knoeber(1996)认为机构投资者的积极行为监督了公司的管理层,减少了代理成本,增加了公司价值。
Ke和Ramalingegowa(2004)发现,流动性机构投资者季度持股比例的变化与企业当期的“盈余惊奇”(Earning Surprise)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Hotchkiss和Strickland(2003)则发现,当企业披露负面盈余信息时,流动性机构持股比例较高企业的股价下降更多长期战略机构投资者更像是企业所有者,更关注企业的未来价值。
1.2国内文献回顾
吴晓晖和姜彦福(2006)以2000-2004年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和混合截面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尽管分年度截面数据的回归结果不理想但其实证结果仍较为一致地显示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关系。
石美娟和童卫华(2009)以托宾Q值代表公司价值,实证检验了我国资本市场后股改时期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公司价值的提升作用,研究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确实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
宋逢明、姜琪和高峰指出: “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存在频繁炒作、换手率高、股价波动较大的现象,市场效率与稳定性较差,投资风险较高。”
张铮和刘力( 2006) 基于中国股市长期不允许卖空和个人投资者占比较大等客观现实背景,研究指出在中国股票市场上,股票的换手率水平主要反映了市场投资者的结构和理念,高换手率代表了高的投资者异质性信念水平和高的投机行为倾向。
2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按照投资者的性质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基于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机构投资者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能否监督和影响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理论上,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中现金股利支付有助于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然而,在投资者法律保护较为薄弱的国家,缺乏有效监督的公司内部人有可能会减少股利发放并将公司资源用于掏空。有研究证实,东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倾向投资于那些收益为负的项目来榨取高额的控制权私利,而不愿意将公司利润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外部股东。因此,若机构投资者果真能够有效监督公司行为并发挥治理效应,那么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应与公司现金股利支付之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关系。遗憾的是,国内外实证研究结果百家争鸣、莫衷一是。不少学者分别对加拿大和英国上市公司的研究显示,较高的机构持股比例会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有的学者对美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却表明,并没有确切的证据支持机构持股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进行分红。翁洪波和吴世农以2001~200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也没有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影响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证据。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