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理论研究:对于金融监管的研究,主要分为以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和以利益集团论和多元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研究。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实施金融监管旨在保护公众的利益,是对市场中存在的违规或低效现象进行管理,进而矫正市场失灵。而利益集团理论认为,金融监管是各个利益集团斗争的产物,各个利益团体需要金融监管,而政府提供金融监管。69133
我国学者对于金融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应对措施。
郭强(2014)提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所面临的问题中最突出的是以下四点:1.监管重复与监管真空;2.金融监管机构间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不足;3.中国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够完善;4.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不足。
陈少哲(2016)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两个改善措施,首先是修订和完善金融业相关经营与监管法律,其次是强化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制。
朱曦(2015)认为我国金融监管目前面临的问题:1.业务混合与资金往来导致监管真空;2.金融控股集团向分业监管提出挑战;3.金融创新引起监管缺位和监管重叠;4.入世加快金融监管国际化步伐;5.监管机构设置有待进一步整合。论文网
贺建军(2015)提出近一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交流。其次将行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结合起来。再次,在我国当前分业监管的基础上,要建立一套联合防范机制。
叶祥松(2010)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1.监管手段单一, 监管效率不高;2.监管范围较窄;3.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4.监管协调机制效率不高;5.缺少有效的国际监管协作。
李剑阁(2015)建议要注重统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国际化,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机构都参加了国际组织,所以我们在立法中应该符合国际规范。其次是市场化,金融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符合市场化原则。最后是要适当赋予地方的监管权利。
杨羽莎(2014)指出,我国的金融监管框架主要是借鉴美国的模式,美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我国金融监管中也曾出现。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实现由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转变。第二,在鼓励金融创新时加强金融监管。第三,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袁天夫(2016)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其次是各个金融机构内部协调差。这两个问题会导致监管成本上升,监管效率底下。
张艳梅、池敏(2016)指出我国金融监管还应针对以下几个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第一,我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体制中的地位尚不明确,第二,金融监管难以与金融创新匹配,第三,金融监管机构之间没有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根据以上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学者主要关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监管混乱、有效性不足、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基于此,对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参考文献
[1] 张鹏,何剑峰.金融监管体系的变迁历史及对中国的启示[J].吉林金融研究,2013(1):5-9.
[2] 李剑阁.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5(71):17-18.
[3] 郭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14(4):1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