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性
请示所涉及的内容,一般都是关于人、财、物、机构、项目等具体的事务,具有明确的单一性,严格要求一文一事,篇幅相对较短小,切忌把几个互不相关的事项都写到一个文中。请求的事项、理由和要求都要言之有理,明确具体并切实可行,以便于上级机关决策。报告在这方面与之也有不同。报告的内容含量比较大,往往涉及多个事项,可以一文多事,即使是专题报告,也常常包括一个事项的多个方面,篇幅较长。例如某县农林局在写请示时,一请示了1996年增建农机站的事项,二是向县政府汇报了1995年全年工作,这里就是请示中夹带了报告,是错误的,未遵循“一文一事”原则。
(五)前置性
事先请示,事后汇报,是处理工作事务的一般规则。请示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的事项,一般来说都是本单位无力或无权解决的,需要得到上级机关支持、帮助或批准后才能进行工作。因此,决不能“先斩后奏”或“边斩边奏”。这一点与报告是截然相反的,报告讲究的是事后行文,即是在事情做完之后向上级机关进行汇报,以便于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把握动态、掌握信息。
三、请示语的基本要求
作为一种特殊的写作活动,请示在语言方面与一般公文是有些许区别的,公文语言总体上要求庄重、准确、严谨、朴实、规范,请示作为下级向上级请求批准的文种,言语上要符合下级的身份,不能用“必须”、“要求”等命令式的词语,而应该使用“请求”、“恳请”、“妥否”等态度谦和的词,但也具备了一般公文写作的基本语言要求。
(一)简要鲜明
鲁迅先生曾说:“写完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其实质就是“言简意赅”。下达公文的目的是上情下达,即传达信息,便于下级机关执行,这也就决定了公文语言不能过于冗长、繁琐,更加不能含糊其辞,因此要尽量使用简练鲜明的语言,使人一目了然。好的公文就是要以较少的语言,较短的篇幅,写出丰富的内容,使看公文的人能以较少的时间,明白无误地了解公文的全部内容。要知道,文章并不是写得越长越好,简洁凝练才是我们所应该追求的。就请示而言,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时间间隔不能过长,语言也不能含混暧昧,因此,要尽量写得言之有物,简明扼要,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延迟工作进度,例如标题部分我们可以直接写成“××县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可以使上级机关看标题就能很清楚地知道下级所要请示的事项。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为使语言简练,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正确使用缩略语
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词语都有了缩略语,并且被广泛使用,例如“中科院”(中国科学院),“入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乙脑”(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等。缩略语的存在,一方面方便了人们之间的交流,符合日益发展的社会需求,但另一方面也会闹出笑话,造成理解上的障碍,比如“上海吊车厂”不能简称为“上吊”,“自贡杀虫剂厂”不能简称为“自杀厂”,“开封糖果厂”不能简称为“开糖(堂)”。
2。使用规范的简称
这里规范的简称主要包括地区、单位以及大事件的简称,比如地区简称:江苏省简称苏,山东省简称鲁;单位简称: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省委员会简称省委;事件简称:文化大简称,中国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