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有一生有十二次卖血的经历,他从爷爷口中接触到卖血便开始了他一生的卖血之路,这应该是苦痛的经历,可许三观却将这条路演绎地充满温情与欢快。他与村里的阿方和根龙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使他娶到了许玉兰。第二次是因为一乐为弟弟打破了方铁匠的儿子的头,不得已去卖血支付医药费,即使那个时候他已经认为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但是他还是让方铁匠搬了家里的东西然后再去买血还债。后来他又碰到了阿方和根龙,再去卖了一次血也带来了风波,他认为自己做了“乌龟”心生怨恨进而在林芬芳的默许下占了她的便宜,事后又因为愧疚给她买了许多东西就被发现了。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个斤斤计较的小人物,他心里有着属于自身评判公平的称,伦理道德似乎又不拘束他,由此看来这一人物应该是可恨的。但他也不失小人物的愚钝善良,也没有考虑过无缘无故的送东西很容被怀疑就带着满心的愧疚去赔礼,在许玉兰面前也没有了底气,尽管后来又觉得与许玉兰“扯平了”也让人哭笑不得。“一次次的卖血,在余华的笔下慢慢就变成了一幕生活的幽默剧,沉重感被缓解了,生活开始显露出它亲切的面貌”。[6]这里的幽默是作者的口吻,许三观是感觉不到幽默的,他只是用自己小人物本身的那种乐观和愚钝来认识卖血,他观念中的卖血确是让家人过得好一点的倚靠,到后来几次都是为家人而流血,只有最后一次抱憾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