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史学界除了对简·奥斯丁婚姻观中的平等思想进行了论述,以下几位作者也对简·奥斯丁婚姻观中的自由思想进行了剖析。
郑莉青的《试论简·奥斯丁小说中的妇女婚姻观》,这篇文章简明扼要的分析了简·奥斯丁的六部小说,对当时简·奥斯丁所处的时代也进行了分析,从而表达出简·奥斯丁的妇女婚姻观。简·奥斯丁通过她笔下的女主人公向传统社会发出挑战,她追求的是一种自由的婚姻,不会向传统社会的婚姻观屈服。
张倩的《从<理智与情感>中看简·奥斯丁的婚姻观》,这篇文章主要描写了两姐妹的恋爱婚姻故事,通过简·奥斯丁对小说中人物的塑造来剖析作者的婚姻观。通过对两姐妹的择偶标准、面对爱情时的心理活动,以及面对理智与情感时的抉择,进而理解简·奥斯丁追求自由的婚姻观。
瞿平,宋晓丹的《浅谈奥斯丁作品中18世纪女性的婚姻观》,这篇文章论述了简·奥斯丁与传统社会不同的婚姻观,英国女性开始追求男女平等的婚姻,反对以门第、金钱为基础的婚姻。
国内外史学界除了对简·奥斯丁婚姻观中平等、自由思想的研究较多以外,还对简·奥斯丁婚姻观中的爱情至上zhuyi也进行了探究,以下的几位作者就对这方面进行了分析。
毛妙维的《奥斯丁小说中的爱情婚姻观》,这篇文章主要分析了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婚姻故事,从中体现了简·奥斯丁本人的爱情婚姻观,反对门当户对的门第观念,主张爱情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
王波,魏乐琴的《<劝导>与简·奥斯丁的婚姻观》,这篇文章主要从《劝导》的故事情节来表现作者在晚年的婚姻观,此时作者的婚姻观念相比较于之前更为成熟,文中也分析了形成作者这种成熟婚姻观的各方面因素。
代玉的《从简·奥斯丁的主要作品透析其婚姻观》,这篇文章通过对简·奥斯丁所在英国社会的时代环境以及她个人经历等方面的分析,说明了英国女性婚姻观的变化,由传统婚姻观转变为追求爱情至上的婚姻观,对后世影响深远。
综上所述,国内外史学界对十九世纪初英国工业时期的女性生存状况和家庭地位进行了论述。以简·奥斯丁为典型代表的女性婚姻观是伴随着工业的发展而逐渐变化的。目前的研究成果对简·奥斯丁婚姻观的分析仅仅是通过她的作品中的女性婚姻观的变化来进行阐述的。那么本文将以简·奥斯丁为典型代表来分析当时工业进行中平等思想、自由思想和爱情至上zhuyi在女性婚姻观中的体现。
二、简·奥斯丁婚姻观中的平等思想
长期以来,英国社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普遍存在认为女人被创造出来就是男人附属品的观念。《圣经·旧约》中亚当指着夏娃说:“这是从我骨中取出来的骨,从我肉中取出来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2]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深入人心,女性在传统婚姻中的地位十分低下。即使在英国工业时期,这种传统婚姻观念也依旧根深蒂固。钱乘旦这样描述过劳动妇女:“劳动妇女挣来的工资在法律上属于丈夫,丈夫有权利处置这些钱。假如丈夫没有工资,完全靠妻子养活,妻子的收入仍然属于丈夫,丈夫如果将这些钱拿出去喝酒、赌博妻子也不得有任何埋怨。更重要的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离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无论丈夫如何残忍妻子都逃脱不了他的控制。”[3]从中可以看出英国女性在传统婚姻中的不平等地位。虽然传统的婚姻观念在一时之间还难以消除,但是这时候的英国社会已经萌生了有关婚姻的新思潮。工业的开展使得英国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随着生产技术的改进越来越大,工作种类也不再单一,出现了很多适合女性的岗位,英国女性在这个时期就获得了走出家庭,迈入社会工作领域的机会。据统计1851年英国女性人口为10659000人,其中参加工作的女性有2832000人,从上述统计数字来看,参加工作的女性人数在全国劳动者中约为30%。[4]越来越多的女性有了工作岗位,这就使得女性有了独立的经济地位。英国女性开始向传统婚姻观发起挑战,社会上开始出现了追求男女平等婚姻的思潮。简·奥斯丁婚姻观中的平等思想在社会新思潮中十分具有代表性,我们从简·奥斯丁本人的经历可以窥探一二。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