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的创作手段是一种境界,是超越繁复而回归单纯才能到达的终极目的。对于独舞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简约的创作理念应是探索独舞发展的必行之路,“简练是大师的标志”。
三、独特的形象
舞蹈形象是由人体动作、姿态造型在音乐、道具、服饰、化妆等其他艺术因素辅助下的产物。它是使观众能够感知、体验和理解舞蹈作品的主体。在舞蹈作品中一切技术因素及变化都是为塑造某一特定舞蹈形象而服务的。
各类形式的舞蹈都具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逻辑、编排手法、形象定位以及各自的创造规律和美学特征。独舞形式的属性决定了它所特有的意境营造、情感交流及动作走向,并不是个体形象的独舞在增加一人后就可以变成双人形象,增加两人就可以变成三人形象,增加一群人就可以成为群体形象的万变金刚;独舞是只有最具典型、最具个性化、最清晰有着独立言说权利的才是个体舞蹈形象。例如:由胡岩编导独舞《书痴》有报道这样评论:“手拿毛笔,舔舌做诗;时而挠背,时而疯狂;悠闲自在,乐在其中。独舞《书痴》,以标新立异的人物形象,生动活泼的舞蹈语汇,诙谐幽默的艺术表现形式,博得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和评委的好评。”[2]可以说《书痴》作品的成功有赖于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编导将人物的内心活动外化为典型动态并成功介入了生活元素,整合出一个具有多面性格,活脱脱带“痴”劲儿的古代艺术家形象,从而达到通过独舞形象确立的要求来突出主题。如果舞台上由数十位舞者一起“手拿毛笔,舔舌做诗,时而挠背,时而疯狂”地陶醉于古诗之中,势必无法营造出“痴”的意境。又如:舞剧《三更雨·愿》中的“鱼”舞段,是塑造茫茫沧海中一尾有灵性的“鱼”,它内心积压的孤寂与痛苦唯有通过呐喊才可得到宣泄。而只见“鱼”张口却不闻其声,这尾孤独的哑巴“鱼”所带来的压抑情绪立刻引发了观众的共鸣而获得预期效果。试想,如果舞台上出现三、五条张口无声的鱼群,所需要突显的孤寂即会不复存在而且也有悖于编导抒发压抑情感的初衷。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当我们明晰独舞形象塑造的特殊性后,就会发现如果一旦破坏这种规律,随之将出现创作的残缺。对此我们从舞蹈形象上来进行以下的对比,先将《雀之灵》的个体孔雀和《云南映象》的集体孔雀进行比较,即可发现虽然两个作品都由杨丽萍表演,但总体上却有差异:《雀之灵》给观众提供了在空寂舞台中一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孔雀精灵形象,它独自在天空、大地、湖水等神话般的境界中徘徊、仰望、展翅……;而群舞中的孔雀展现给观众的,却以没有特点的诸多孔雀形象造就了满台的拥挤,看似场面恢宏却使本应神圣无华的意境消失殆尽。再在舞蹈形象层面上用陈维亚编导的独舞《秦俑魂》和四人舞《秦王点兵》进行比较:《秦俑魂》通过个体形象的兵马俑来象征群体、制造气势,利用作品结尾时的“天幕影像”等技术手段,来体现编导的某些预期目的。并通过优秀舞者黄豆豆的精湛舞技为该作品起到了锦上添花的重要作用,给观众留下深刻感受。而四人舞《秦王点兵》,舞者们不失时机地对精湛技巧的展现,将兵马俑纵横交错的整体争战气势表现得淋漓尽致也对其主题的呈现起到重要作用。由此可见,独舞形象的确立不是某个作品整体的随意放大或缩小,而是要考虑它在作品中存在的合理性,其形象是否非独舞莫属,才能达到独舞所具有的个性化品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