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理论逻辑
古人云“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8],说的是聪明的人会根据时势的发展而改变治理的方法,智慧之人会随着事物的发展而适时调整制度。我们之所以要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目的是要明确我们的来时路,坚定必要的制度自信,但是,当我们面对未来发展之路时,千万不能满足于已有的制度优势,更不能躺在制度优势上睡大觉。制度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制度自身的发展更是一个常新的课题。即使是认识和理解制度优势,也需要辩证地去看待。
所谓辩证地看待制度优势,是说不能把制度优势绝对化,而要把制度优势看作比较优势,是一个优势不断增长的过程。什么是制度优势?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从制度学理来说,制度优势是与其他制度相比较而言的,是此制度较之其他制度所具有的优秀势能。政治学研究认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因此,优秀的制度往往能够带来社会发展的稳定性、长期性和永续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标准答案:执行
从表面上看,制度优势往往体现为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能够集中能办大事的制度并非就一定都是好制度,在特定环境下,不好的制度也能办成大事,如专制制度下也办成许多大事(当然包括办了许多坏事)。因此,制度好坏不能仅仅以能办大事,而应以能办好事,特别是办有益于国家和人类永续发展的好事来衡量。
而且制度优势总是相对的,过去的优势不等于现在的优势,现在的优势也不等于未来的优势;同时,制度优势也不等于治理效能,有优势的制度有时效能是很低的。故而,要想保持制度优势和发展制度优势,就必须实现创造性转换,即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然而,制度是规范,治理是行为,制度优势不可能直接转化为治理效能。如欲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借助于中介,即首先要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优性。从能量角度看,优势是一种势能,优性一种性能。势能是外在的,需要借助他力才能发挥作用;性能是内在的,它自身是能够做功的。势能因外在于体外,往往是容易丧失的;性能由于内藏于体内,则是不容易丧失的。因此,只有通过制度变革,将制度势能转化为制度性能,使制度本身具有优秀的品质(即制度秉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实现,从而制度自身才能长治久安。
必须指出,所有的制度优势都是相对的,是相比较而言的。世界上既没有一成不变的制度,也没有永葆优势的制度。因此,制度优势其实就是比较优势,是在与其他制度相比较时凸现出的优秀势能。千万不能像一些辞典上解释的那样,简单地将优势理解为一种压倒对方的势能,而忽视制度本身优良品质不断提升。
衡量一种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是看制度秉赋,也就是看制度所内涵的优良品质。在当下中国的社会场景中,衡量制度好坏主要看它是否符合中国国情、是否得到人民拥护、是否做到有效管用。从根本上来说,只有深深扎根中国土壤、汲取中国传统养分的制度,才会得到人民拥护,才是可靠的、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并得到人民衷心拥护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在国家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在制度执行力方面也有显著提高,但也必须清楚地看到,目前在制度执行实践过程中,一些领域和一些部门或多或少存在制度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有的制度制定后,并没有得到执行,出现了制度空置的情况;有的制度也在执行,但是没有什么效果,出现了制度空转的情况;还有的制度在运行但是不管用,出现了制度失灵的情况。这些制度空置、空转、失灵情况,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已经成为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短板”,亟须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