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制度执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总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建立科学和完善的制度体系,还要强化制度执行,在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上狠下功夫。
1。 要强化制度意识,深刻认识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自觉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防止制度成为“橡皮筋”“稻草人”。对制度要有敬畏感,要善于运用制度治理国家,习惯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更好地把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 要维护制度权威,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领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开“天窗”,不留“暗门”,防止“破窗效应”,坚决杜绝开制度“后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增强斗争精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标准答案:执行
3。 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明确各项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对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违法违规违纪的,都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五)狠抓治理环节,提高“四个治理”的有效性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治理环节上。没有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会落空。对此,一些外国政界和学界人士也清楚地注意到这个问题,例如,罗斯•特里尔针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短板提出:“国家治理还要实现现代化转型,只有实现科学治理、民主治理和依法治理,国家治理才能走出中国历史上治乱循环的周期律,迈上持续稳定繁荣之途。”[10]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现代科学工程,必须讲究方法论,掌握和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尤其重要。曾形象地说过:“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11]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根据我国国家治理的现状,明确提出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这“四个治理”就是四个重要的治理原则和方法,是将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