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不受重视
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重心在城市,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处于生育年龄,在经济能力不足,生存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生育保险金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笔不可或缺的保障,也是补偿剩余费用的经济来源。就目前来看,社会保障政策对于女性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和支持仍存在大量留白,据统计数据显示,女性农民工的数量已超过农民工总数的一半,并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那么对于她们保障制度的缺失和缺位则造成农民工整体权益受损。在我国五险中生育保险一直位列末尾,正因如此不但未得到诸多单位的重视,更有甚者,以单招男性为手段躲避生育保险。加之,女性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淡薄,对自身享有的法律权益与保障欠缺了解,还有认为本身势单力薄而无法与企业等用人单位抗衡,全然不知享受产假及相关福利是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 农民工扎根城市住房保障难落实
西方一位哲人说过: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而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当下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时代议题。农民工背井离乡,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目前的公租房、廉租房大量欠缺,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狭窄,加之农民工群体本身收入不高,难以按期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很多农民工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农民工要想真正扎根城市,居有其屋,政府还需在落实城市住房保障上发力。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失的主要原因
在劳动者、市场、政府三方关系中,政府处于决定性地位。社会保障制度上的缺失而引发社会矛盾,这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部分职责缺位,正如奥斯本所言:“政府同市场一样存在着缺陷,当市场引起严重的社会或经济问题时,往往要求政府采取行动进行必要的干预。” 同样的,面对农村人口流动所面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毋庸置疑,政府有责任肩负起引导,组织,协调,维护,保障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的现实国情又决定了造成农名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失原因的多样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 我国社会保障本身及环境的不合理性论文网
如果仅仅是个别地区、个别单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有理由将原因归为个体因素,反思局部层面的政策落实及规章制定是否完善。但当绝大多数地方出现同样的问题,那么最直接的原因则是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一直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为了避免更大的不公平与不合理的格局而制定了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这些制度在短时间内确实起到了维持社会稳定、避免社会动荡的作用,但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需求层次也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沿袭过去的“法宝”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极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制度在无确切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对个人或群体实行差别待遇,这是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的弊端。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的日益增强,在城镇的社会管理中,这种弊端愈加凸显。其一体现在社会保障资金的供给方面明显倾向于城镇,分配于农村的资金与资源相比之下则微乎其微。当二元制逐步演绎为社会管理的内部规范,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更加处于边缘地位。在城市功能性建设的进程中,农民工几乎承担了最重要的角色,他们做着城镇市民最不愿做的工作,工作时间之长、强度之大超乎想象。但即便如此,因为出生于农村,他们依旧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服务保障。其二信息严重不对称导致医疗任意性倾向。大多时候农民工无从得知医院收费价格是否合理,某些医疗行为是否必要,再加上农民工医疗费用不可能由国家全部负担,面对医疗成本逐渐上涨,看病就医对农民工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其三我国目前门槛过高的保险运行制度严重阻碍社会保险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得无法与农民工不稳定性的特征实现对接与耦合。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导致农民工因为工作地点的频繁变化而不断参保退保,再参保。每一次的变动意味着新一轮的保费缴纳,这对本身就处于低收入阶层的他们来说极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