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回应及其必要性
(一)政府回应定义
格罗弗•斯塔林指出政府回应意着政府应该对群众对政策改革的接纳以及民众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来解决问题。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我国的政府回应主要是指政府在处理社会事务,输出服务产品的过程当中,对社会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利益需要及时作出回应的过程。政府回应是政府行政职能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政府执政过程中的公平、效率等,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只有了解了公众的需求和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进行决策和相关行动。否则,容易造成行动的方案与实际不符、社会不平等等严重问题。
(二)政府回应必要性
政府回应所具备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服务型政府,是指在社会民主秩序的大框架下,在以公民、社会为本的理念指导下,按照一定的程序,以群众自己的意愿建立起来的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并提供服务的政府,即“以人为本”的政府。服务型政府这一理念的提出突出的体现了我国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把以前的以控制管理为重点转换为主动提供服务,政府制定目标由政府单方决定改为听取民众意愿和合法期待,政府的管理目标从经济领域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使政府展现出全新的面貌。想要切实履行服务型政府的服务功能,就必须改善政府回应机制,重视对社会问题的反映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政府和大众依靠良好的沟通渠道,缩短信息流动时间,有利于相关部门更好的掌握大众的真实需求,从而做出更好的回应,最终有真对性的为大众提供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政府回应作为一种强大的保证,加快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和谐社会,简而言之,是一个人人能够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能够有自己的尊严,能够畅所欲言,并且诉求能够得到重视与满足的社会。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改变以往对公众的呼唤无动于衷的冷漠态度,增强政府的回应性。一方面,政府要即时、准确的听取大众提出的见解,虚心接受大众的批判,并关注大众的利益诉求,积极给出让大众满意的答复。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重视公众的需求,在制定政策时以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为主。政府回应机制建立的基础是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在此基础上,政府的良好回应也可以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使社会公众的需求通过合理渠道传递给政府,让公众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第三,通过政府回应,可以提高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政府对社会需求作出回应也能很好的提升政府的行政能力,这有利于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能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需求。只有确保建立的回应机制是良好的,同时政府也加强与公众的有效沟通,获取有用信息,才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就传统的政府回应机制而言,沟通的单向性以及回应的被动性与公众日益增长多变的需求形成鲜明的对比,造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出现严重失误。
三、我国政府回应的现状
(一)我国政府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回应机制
针对目前在我国所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我国政府已经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回应机制。
第一,政府部门逐渐树立危机意识并认识到危机管理的重要性。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过程中,对危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由发生危机后再去应对转变为建立起危机预防应对机制。譬如,煤矿坍塌、交通事故等有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法规有据可循,在平常应该提高防备意识,加强预防工作,做到防患未然,防微杜渐,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