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企业并购支付方式
企业合并主要有四种付款方法,分别是现款支付、股份支付、债务承担及综合性付款行为。在我国,最常见的是现款支付和股份支付两种方法。
现款支付是指合并方以现金做为对价合并被购入公司,它的优点是操作简便、程序相对简单,并购效率高,但是以现实合并经验来看,现金支付往往需要大量现金,使企业一时负担过重的融资成本压力。
股份支付是指买入方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价获取被购入方的股份、净资产的付款行为,运用这种收购模式可以节约企业大量的现金之处,避免了由于巨额的现金流出给企业造成的资金紧张问题。同时因为目标企业或目标企业控股股东成为了并购企业的股权持有人,这将合并双方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因此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也使得并购后的资源整合相对容易[2]。从近5年合并市场交易方法来看,股权支付在所有付款方法中具有很高的比例。但不能忽略的是,股权支付的顺利进行需要依托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做支撑,股权的分散在一定程度上也分散了企业的控制权[3]。
1。2税务筹划的相关理论
1。2。1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原则下,提前对多个方案进行综合性比较演算,最终得到税负最少的纳税方案。税务筹划要依法合理纳税,尽可能地降低纳税风险,配合自身企业战略目标,从而达到降低税负、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4]。纳税筹划在西方国家的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并得到法律的认可。在我国,纳税筹划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接受及重视,已经成为相关经济咨询服务机构中一项非常有前景的业务。
1。2。2税务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是指规划行为在税法允许的领域内实行,不能违背相关法律,规避缴税责任。有些纳税人因为不太了解税收制度,忽略了税收制度的适用条件,造成少缴或漏缴税款,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在实务中公司应该熟悉法律法规,实行正当的税务策划[5]。
(2)规划性,说的是纳税策划往往在缴税活动出现以前实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业务发生后才实行纳税的特点,客观上为企业进行税务策划给予了有益的条件。企业先要熟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分析生产经营业务中的涉税事项,争取选择适合企业实际的最优纳税方案,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和税负成本最低化的效果。
(3)成本效益性,指的是在税务筹划中应综合考虑成本效益,不能仅仅只看税负的节省。现实经济生活中,理性经济人在发生一项经济行为应当考虑相应的成本,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因此忽视相关成本问题。所以,税务规划最终还是要看综合效益,选择去除本金效益性最高的缴税方案。
(4)时效性,由于国家税收制度会根据经济状况和国情适时修改,这就要求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必须紧跟国家税收政策发展的步伐。作为政府创收的首要来源,税收发挥着整体利益调节的重要作用,为顺应时代要求,税制政策往往拥有很强的时间性,所以,税务策划方案应当伴随税制的改进不断完善[6]。企业也要密切关注国家税收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自身税务筹划方案,提高筹划效率,切实为公司带来经济收益,也可以规避或减少在规划活动中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