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角度看,X,Y两家企业的收购成本相当。从产业经济的角度,这两个公司处在是J企业产业的上游,如果合并可以因为行业属性的不同获得税收惠。由于公司进行中药材养植不缴企业所得税,香料养植的公司可以减半收取企业所得税,所以,若收购X企业每年所得税优惠为:300*25%=75万元,如果收购Y企业每一年度享有税收优惠为:300*25%/2=32。5万元,显然收购X企业更有利。
2。1。2企业合并前目标公司所处地区定位的纳税筹划
由于地域的不同往往会带来税收政策的差异化,利用这一特点,并购方可以优先考虑那些位于特殊地域存在相应税收优惠的公司,使合并双方整体纳税降低,同时企业在合并之后可以继续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在这几年呈现出全国统一化的趋势,不过区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的存在,使我国某些地区较其他地方而言仍有较大的税收减免优势。比如,为了配合国家开发西部的战略,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对位于西部地区域政府支持性产业的内资公司,自设立起在未来规定时间内,给予特定的纳税减免,目前税率15%;于西部区域新设的水利、电力、邮政、文化影视传媒等公司,并且从事这些业务所得占全部所得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规定可以从开业之初算起,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 经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内资企业能够获得定期减免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例如,A公司为国内从事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经济效益,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为了扩大市场份额,A公司高层计划今年采用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现有目标公司分别为位于四川成都的B公司和位于湖北武汉的C公司,假设两家公司财务状况一致,平均每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A公司目前资金规模只能收购其中一家,收购哪家更合适?
由于成都位于我国西部经济带,B公司每年可为A公司节省的的税收优惠为:100*(25%-15%)=10万元;而C公司则仍然必须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较之下,选择B公司为权宜之计。
2。1。3企业合并前目标公司财务状况选定的纳税筹划文献综述
在一般的并购实务中,如果被合并企业在并购年度出现经营性亏损而并购企业盈利,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购买方企业对这项亏损进行税前结转抵扣,从而节省了相关的税务开支。
例如,甲公司是X市一家从事工程机械制造的公司,在2015纳税年度盈利6000万元,预计2016纳税年度将实现利润8000万元。甲在这一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Y市的乙公司,由于近年来企业战略失误,市场认可度逐年走低,并在2015年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甲公司为了整合资源、扩大行业领先优势,决定以股权支付的方式全资收购乙企业,收购后不改变乙公司原来的经营业务,同时乙企业股东承诺未来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根据案例可以看出,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据财税59号通知文件的规定,由于乙公司与甲公司在财务上进行整合,甲公司可以将乙公司2015年度亏损税前扣除,甲公司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元)。
2。2企业合并中付款方法差异化的纳税筹划
企业合并中支付方法的不同使纳税处理各有差异,这些差异配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可以为企业合并提供一定的纳税筹划余地,支付方式通常是合并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这就要求合并时要从并购双方的角度统筹考虑,发挥双方主观能动性,根据具体情景灵活选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