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前人所研究的居丧嫁娶的内容并不全面,更多的只是涉及到关于禁止居丧嫁娶的律法内容,而缺少对其的进一步研究,为什么会有律法的产生,这些律法相互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变化以及为什么社会会出现居丧嫁娶现象,更甚者是居丧逼嫁现象的产生。文献综述
因此,笔者将在以上资料的基础之上,并增加对《唐律疏议》、《宋刑统》、《皇明制书》以及《大清律例根原》四本律法之书来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中国古代对居丧嫁娶的律法规定,找到有关居丧嫁娶律法变化的脉络,并且探究出其变化发展的社会原因。
通过《刑案汇览》、《历代判例判牍》、《驳案汇编》以及《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等书,寻找古代社会居丧嫁娶的具体案例,为笔者撰写论文提供案例依据,并以此得出,中国古代居丧嫁娶社会表现形式为嫁娶遭丧、逼嫁孀妇和抢改嫁妇女三类,处罚方式分为秉公执法和人情处罚两类。而对关于强嫁孀妇的事故案件进行进一步的整理,以此来找出此类案件发生特点,以此为依据得出该类社会现象诞生的原因。
而在上述的过程中,笔者最后主要解决的是为什么社会会产生居丧嫁娶以及为什么会出现禁止居丧嫁娶的律法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