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件简介与概念界定
1。曝光闯红灯事件简介
随着社会的发展,闯红灯现象越来越得到重视,各地为了整治闯红灯,纷纷出台各类处罚办法,其中最有效普遍的方法即通过大众媒体曝光闯红灯行人的照片。2016年4月15日晚9时,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认证官方微信“黄浦公安”开设“曝光台”栏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位闯红灯的行人。在曝光信息中,不仅包括了闯红灯行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的路段,还包括了一张放大的清晰的违法者正面照片。首次被曝光的12人中,有4名“组团闯红灯”的外国人。这是官方首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闯红灯行人的照片,照片中行人的面部特征清晰。随后,大众媒体对信息大量转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二次传播
二次传播是相对于首次传播出现的一个传播学概念,是指新闻或事件在首次传播之后,经过另一媒介又一次被传播。[1]最为常见的形式包括了转载、转播。很多信息尤其是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在被进行二次传播之后,还常常会被其他的媒介进行第三次传播甚至是第四次传播,这类次级传播,相对于第一次传播来说,都是属于二次传播。本次事件中,大众媒体转发黄浦公安微信内容的行为就属于二次传播。本文标题中的两次传播,包括了首次传播和二次传播,两次传播也就是指本事件中的两次传播过程。
3。传播学视角来自优I尔Y论S文C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本论文中融合了一定数量的法律知识,不过仍然从传播学的视角分析此次曝光闯红灯事件。在本文的最后,也将从传播学视角对大众媒体二次传播中侵权的原因进行探究,传播学视角包括了三个方面即传者、内容以及媒介,这三个方面的原因是本次事件中大众媒体二次传播中侵权发生的主要方面,这三个方面原因的探究在本次事件中构成了一个系统性的分析视角。
三、一次传播中警方曝光行为的合法性分析
社会主流对于黄浦警方的此次行为持质疑态度,他们认为,黄浦警方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做出此种处罚,违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同时还存在侵权的嫌疑。但是,在当下中国特定的社会和法律背景下,在各地行人闯红灯情况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曝光”类的处罚方式有其存在的原因和意义。
1。警方的行为方式合法
不少民众认为,警方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并不属于警方的权利范围,警方有滥用权力的嫌疑。但是事实上,警方的这种执法方法,不仅不违法,而是有完善的法律支撑的,分为如下三点:
其一,法律授予执法人员取证资格,执法人员有权利对执法过程进行电子记录。《人民警察法》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规定“可以证明案件真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结合上述材料,应当肯定的是,黄浦警方拍摄的闯红灯行人照片属于法定证据种类,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也没什么不妥。
其二,黄浦警方作为行政机关,有权利实施抽象行政行为,而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单方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即制定行政规则的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的非特定性、强制性、单方性、适用性、法律效力的后溯性等特点。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大体范围,一般认为它应该包括:(1)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即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因此,从乡镇级到市级到省级再到国务院,各个级别的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法律进行抽象行政行为。由此可见,黄浦警方属于区级的行政机关,其内部有权利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之下制定相关的文件,例如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以惩治闯红灯行为,毋庸置疑这类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范畴。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