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基金会发展的现状
表1:基金会数据统计表[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数据统计,最后引用时间2016年5月5日。]
年度 基金会数量(个) 与上年相比增长率(%) 公募基金会数量(个) 非公募基金会数量(个) 民政部登记数量(个) 基金会共接受捐赠(亿元)
2014 4117 16。0% 1470 2610 227 374。3
2013 3549 17。2% 1378 2137 216 302。9
2012 3029 15。9% 1316 1686 199 305。7
2011 2614 18。8% 1218 1370 183 219。7
2010 2200 19。4% 1101 1088 154 203。9
2009 1843 15。4% 974 836 \ \
2008 1597 19。2% 943 643 133 53。6
多年来我国基金会发展势头迅猛,总数量连续增加,已经从2004年的892家发展壮大到2016年的4925家,同时基金会共接受捐赠的财产数额也持年增长,从2008年的53亿增长到2014年的374亿。可见发展速度之迅猛,发展劲头之强势。随着基金会总数的增加,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也相应增加,尤其到2011年,非公募基金会竟然首超公募基金会,此后超过的比例越来越大,一方面表明非公募基金会由于其更加灵活性、多元化,使得公众更乐于接受,另一方面也说明公益慈善理念得到更广泛的传播,慈善事业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认同。近年来,基金会慈善事业支出囊括的领域越来越广,除了文化艺术、教育、卫生医疗、体育、残疾、助困救灾、妇女儿童外、三农外,还新增了环境保护、创业就业、法律实施、社区发展、心理健康等新慈善领域。我国基金会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最重要的载体。基金会广泛获得社会捐赠财产,再进行慈善项目运行实施,让科教文卫等多个领域受助受益,形成良性慈善循环,不仅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合理地对社会财富进行再次分配,缩小社会差距,实现财富共享,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意义。论文网
1。1。4 基金会存在的问题
2011年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慈善风波,相继暴露出基金会一些问题:
(1)基金会成立的条件较高 [2]。众所周知,基金会设立有较高的财产规模要求:全国性、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分别不低于800万和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由于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法人成立要求具备一定的财产,因此立法对基金会的最低资产规模做出明确限制。资产规模的限制虽然有利于基金会的存续与运行,但同时过高的资产规模也将热心的慈善人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