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实验小学从1992年开始着手探索、建设、确立书法教育特色项目起,至今已近二十载。而从1998年以来,张集实验小学更是在书法教学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丰硕成果,成为了关于写字教学课题实践工作的楷模,受到许多同行业学校的赞誉。在这之后的时间里,学校一直矢志不渝地进行发展和推进书法教育成果,直至成为区域内学校的优势项目。
本论文以徐州市张集实验小学的写字教学的理念、方法、措施、活动等来探究写字教学。旨在将优点加以推广,对于不足的地方提出改进措施。
二、指导思想
(一)民主决策
在书法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中,张集实验小学邀请了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代建军、胡仁东、高田钦等几位教育学博士参与指导和提供理论支持。除此以外,学校还特别注意学生家长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尤其是在新时代教学背景下,学校时常强调的一个观点是“家长参与教育,学校是家庭的延伸”,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学校教育的许多理念如果不能被家长所理解和接受,那么在它施行的过程中会受到许多的阻力,因此在书法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也充分发挥了家长的监督与建议。
当然,在写字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多关注学生本人的意见和想法,切勿教学过程中失去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总的来说,书法教育校本课程开发要协调各方关系,听取各方意见,建立一个立体化的开发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主体的地位未必是平衡的,但是他们都可以表达自己的心声,提出自己的意见。
(二)教师本位
首先,在书法教育的课程中,教师是课程环节的主体。众所周知,知识、学生和社会是课程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三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通过这三个要素的平衡和协调,课程内部要素才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他们之间的差异能够对课程目标的实现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不过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极少有那种单方面的特地建立的理论上的设计方案,教育主体意识要求必须根据现状进行变化与折中。课程设计要求的这种特性,使得教师势必会成为课程设计过程中唯一的且不可替代的权利主体。我们知道,课程专家在课程的设计过程中,可以通过他们专业的知识水平和设计能力,对课程教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与逻辑上的衔接,能够充分地表现出社会教育过程中的需求和价值要求,但是,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行性,它并没有在实践过程中充分地得到最完美的贯彻实施,并不清楚在教学的实践过程中,能不能在与学生的互动教学中,与学生达到最大程度的沟通与被认可,否则,这只是会极大程度的打击学生的积极性,甚至影响教师的过程教学。而这个问题要怎样最大程度的避免或者解决呢?答案就是作为课程设计主体的教师。因为教师是活跃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最前线,他们是与学生直接进行知识互动的最先体验者与实施者,可以充分地了解到学生的需求,甚至可以针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因材施教。尤其在书法教学课程中,这种作为教学设计主体的优势得到最明显的贯彻与体现,例如书法教育过程中的选字规则和练习字体的教程,都完全是由教师与学生的充分互解来自行完成的。
其次,在书法教育的课程教学中,教师是教育实施的指导者。一门课程的实施,最重要的是课程的教育者能够最大程度的与被教育者进行实践上的最直接沟通,这样可以课程传授过程中针对学生的客体意识,在主观意识上做出最直接的指导过程,避免学生因误解课程设计的意思而产生乏味或者不明所以,进而影响课程教育的质量。在书法教育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地与学生进行实践性的互动,向学生全面地讲解学习内容和方法,教授其书法技能,这必须是双方共同的实践与协商才能最好地获得最优效果。